请教 婚前女方买房子首付80万,贷款80万,在再婚时房子已经增值到300万,余下贷款60万,结婚后2年,离婚,此时房子增值到400万,贷款全部还清,财产如何分割?
婚房是男方婚前所购,房屋所有权为男方的名字,装修时是男方花钱,装修后二人结婚,由于此房为贷款购买,婚后由两人共同还款。现两人由于感情不和,想离婚,请问女方有权与男方平分房产吗?家里的存款又是如何分呢?现两人有个女孩,不满3个月,请问孩子如果归女方的话,男方会给哪些补偿呢?(两人结婚2年半)
离婚时所需要分割的房产系我父母在我结婚之前购买,婚姻存续期间,为表示我对婚姻的忠诚,我将其更名为双方共有,现在,我妻子藉此与我共同分割房产,而且谋求以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估价房产,以实现其以低价格取得房产的目的。请律师予以指正。
律师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 房子由来,是我父母离婚后,父亲在婚后赠予我的。现在房产证上是我名字, 婚前家里大部分的家电家具是我自己买的 婚后夫妻感情不和 妻子常年在他自己家不归 ,孩子也不管 调解数次无果。我想问问现在我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和孩子的监护人的问题希望律师给与解答 谢谢
婚前我们共同拿的首付款贷款买房 但房屋买卖合同上签的是他的名字 贷款也是用他的名字贷的 房产证上也是他的名字 请问我们现在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割 我能拿回我首付款种的不分款项吗?(注:首付款式只有收款数据 写的我的名字)
我有两处房产,一处平房(待开发,即升值);一处门市。 我经营电脑销售多年,于2008年购门市一处,主要由我经营,女方配和。现要求离婚,双方都要门市房产,应如何处理,我是否有优先权?(2009年左右至今,由于矛盾,我基本上不用女方参与经营)(另,我有固定工作,门市有雇员管理,女方无固定工作)
男方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现有住房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家人出资。房产证日期是在结婚证之后。婚后共同还贷。有贷款合同一份,上面有双方签名,但签名时,本人不在场,老公代签的。还贷的存折是老公的名字。这样我可以分割一半房产吗。 现有一男孩,11岁。男方以女方工作繁忙,女方父母年纪较大,无法帮助照看孩子,男方
王先生婚前买了套房子,按揭贷款婚前还清。婚后同爱人又买了套大房子,并把婚前买的房子卖掉,资金投入购新房,事后两人共同还贷。数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