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单位人事关系由南通市人事局代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在职期间的人员性质是合同制工人(大专学历,在职期间从事实验员的工作)。2009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连续工龄33年。目前月退休金为1396元,这部分退休金由南通市社保处发放,而由原工作单位发放的另一部分补贴,因我们是合同制工人的原因不予发放。同是退休人员,在去年和今年单位为他们增加了同城补贴和其它福利,但合同制工人却没有。为此我觉得有不合理之处,苦于无处申诉,所以心理压力一直比较大。望老师能给予指导或帮助,谢谢!
请问现在有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聘用人员(合同制用工),我想问一下,这是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或者说他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吗?还有他与公务员的待遇一样吗?
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病故后有没有抚恤金,抚恤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我有一好友系贵州某中学聘用的保安兼驾驶员,为该校工作两年多之后不幸病故,生前与该校鉴订有第一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之后一直在该单位工作但未续鉴劳动合同,该校也未依法为故友购买任何社会保险。请问:该故友去逝后,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是否应由该学校支付?应按什么标准支付?该校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具体的相关法
我是合同制工人,是在1993年我父亲退休我接的班,当时接的是合同制工人.接班时领导说我们这十多个接班的合同制工人和 正式工人待遇都是一样的,可是后来单位(事业单位)被政府整体卖了,所有干部工人三百多人一次性买段工龄,在2003年我们打官司赢了,够退休条件的都按照退休工资开,不够退休条件的也给开了工资,我们单位
缴纳保险按照183号文件比例缴纳,但退休后比北京市退休职工少了过渡性养老金一项,请问是否合理。
我是1994年调转到孤儿院的,属全民合同制,混岗的职工,当时我们一共有六 个人,其中有四个是职工子女,两个是外调进来的,其中有五人转为正式职工只有我一人没给转,后就让我先回家等着,一直也没说法,当时我任职现金时的账本和公章都在我这里呢,现在院里还需要人员,我该怎么办呀?能上班吗?
原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前五年,领导说学校工人化机关管理,应按事业还是企业退
农场正式职工,82年调入学校,按事业单位工人缴纳养老金十九年,2000年领导说学校工人化机关管理,可自己还是为学校烧锅炉05年2月退休应按事业还是企业来退
我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在工作中受了伤,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为工伤,但还没做工伤等级鉴定。在伤病治疗期间,是否能得到单位发的奖金。
我是一事业单位的合同制消防员,我想请问目前北京市消防法有没有规定要给予类似我们这样岗位上夜班的补贴政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