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23岁,由于出生的时候没有赶上分土地,所以到现在依然没有基本口粮地.说是承包的土地三十年不变.我现在还是农村户口,家里四口人,只有爸妈有土地.我和妹妹都没有.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利取得基本的口粮地. 没有基本口粮田的人口能否从这些承包土地中得到基本口粮田?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走那些程序?
婚前生育的小孩落户问题,人口普查期间是不是必须缴纳罚款才可以落户?
我和我老婆是婚前生育,现在国家人口普查我们就准备给小孩上户口,需要居委会和计生办的领导签字盖章,但是计生办的人叫我们一定要缴纳10000元的罚款才给签字盖章,他们说是广东省规定的,不缴纳罚款否则就不给办理!我跟他们说我没那么多的钱,少交一点,他们不肯还打了好几次电话来叫我考虑,去找亲戚朋友借,我问他们要
各位高手请帮帮忙,谢谢啦! 我有个小妹因为是超生,一直寄养在亲戚家,所以未上户口,我妹出生于1993年。这次人口普查我爸妈把所有手续都准备好了,但当地派出所(西安市,周至县)还是不给上。全家人都很发愁这事。 像这种情况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去做?谢谢大家的帮忙。
松原扶余永平九连山村三社,四社农村新增人口想分得本村机动地,政府说没有文件规定,先要强卖,村民2/3以上签字同意分地,不知可以吗?有村民以自行分了机动地?合法吗?请律师帮忙,要不就会起农民冲突,明天村要强卖。寻求一个正确解决办法。先谢谢,急急急急急急急,,,,,土地承包法第28条没有细说怎么实行。。。
征用村内一部分原种地户的土地、那没被征用的另部分原种地户到将来能让调整耕地统一分配吗?新增人口没土地连征地款也没配分配吗?征地户里村代表占多数、他们能通过分配方案吗?
您好!沈律师!我想咨询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那农村要拆迁征用,现在涉及到拆房分地基房屋的问题。我们村分地是按人口来分的。我爸有一个父亲健在的,我爸排行老大,兄弟四个,其中我爸家和第三个兄弟的家庭如果带他父亲一起的话就可以凑足人口拿一套房子的,其它两个家庭不涉及凑足人口拿地基的要求,后来他们四个口
房屋交易需涉及的税费(以下简称“过户税费”)有①维修基金、②营业税及附加、③正常1%的个人所得税、④契税、⑤交易手续费、⑥土地出让金、⑦转移登记费、⑧书证费、⑨所有公证费、⑩其它: 。其中,买方支付第 款项,卖方支付第 款项。本合同签订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买卖双方应按其新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