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因向日女孩索要钱物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将女孩掐死,藏匿之后通知女孩家人,谎称绑架了他们的女儿,索要钱财,未交付时案件侦破。本案的某男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是否是故意杀人与敲诈勒索并罚?
律师们:您好!以下案件是我想要向您咨询的。男 19岁 通过qq从事网上诈骗。其算是受雇于一位“老板”,共4人,一个为老板,按抽成获利。被抓后,口供承认获利3200元,可能是不会说话,说是帮老板做的,听说这样承认情节比较严重,属于和老板一起合伙做的。2011年1月份已经被通知逮捕了。律师们,像这样的情况,他还有可能被
案情:2010年11月8日上午我同村兄弟徐新年(长年一直认识要好)说认识本镇镇长,可拖关系办理超生二胎罚款,拜托我岳父11月8日10点半左右带人民币6000元整交给徐新年,并同他一起到镇政府办理第二胎罚款.下午4点左右我岳父打电话跟我说:徐新年借口去复印身份证为由,让我在镇政府门口等,一直等到下午4点左右一直不见他人影
因对方要强行带走犯罪嫌疑人的女朋友去卖淫,引发事件,犯罪嫌疑人方有3人,对方也有几人持凶器搏斗,由于对方已电话通知增派人手,扬言要砍死现犯罪嫌疑人,由于被激怒本想教训他,但因过失已致人死亡,但法院判决由于死者方是事件起因导火者,所以负40%的责任,然而犯罪嫌疑人被判无期徒刑,请问专家判刑是否合法?
男子隐瞒实事婚姻在外地与多名女子同居,并骗取财物,如何定罪?
这种情况可以告他诈骗吗?怎么量刑和定罪? 如果几名女子同时举证,需要什么证据?财物多的两三万,少的一两万,还有只发生关系的,如果诈骗会怎么判刑?是否有效果?
甲乙双方各十数人,因在网上发生口角约好时间地点欲打一架。因乙方人没来,甲方人便抓住并扣押一个能找到乙方人的人作人质逼他找到乙方的人,否则就不让他回家。因人质没联系到乙方几个人,甲方便逼人质找一个能找到乙方的人,人质说自己的朋友丙能找到乙方人,于是甲方人便逼人质给丙打电话,按甲方的授意谎称人质自己让人
我一朋友是2011应届大学毕业生(女),在外实习,因喝醉酒被两男子带进宾馆,途中在车上被一男子在身子上乱摸,而进入宾馆后又被另一男子乱摸,所有行为均不是该女子愿意的,该案子已经转到公安局,经警方取证鉴定没有被强奸,请问这个案子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以强奸未遂起诉还是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起诉?如果以强制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