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异后再婚,与前妻所生大女儿由我和现任妻子共同抚养,再婚后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女。用妻子名下的公积金把原先的59平方公有住房买下,转为了产权房,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户口簿上就是我们四个人。大女儿现已出嫁,户口仍在我处。我婚后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下肢残疾,办了病退。家里的里外事务都靠妻子在支撑,大女儿没尽过赡养义务。我年前被查出身患绝症,大女儿现在提出先分得该房屋市值的四分之一,遗产继承部分她可另得该房屋及其他部分市值的六分之一。请教律师,怎样分配才算合情合理。
奶奶在世时,爷爷单位分配一套2居室住房。奶奶去世3年后,2000年前后,爷爷再婚。后老伴(有2女儿4男孩并且已经婚3次)是农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的4个儿子已经与他断绝来往,爷爷当时是急着把自己的户口本拿走登记的。后来爷爷的子女担心以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于是与后老伴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老人及双方子女均签字),
我奶奶有五个孩子,每家都有自己的房(180平米左右)。 我爸最小,我奶奶和我们一家三口生活,我们住的那所房是我奶奶的名。现在我奶奶去世了,又有人传拆迁的消息,现在我爸的哥哥和姐姐要把我们住的这房给分了,理由是房是我奶奶的名所以他们也有份。 我爸和我除了户口本和我奶奶是在一起的以外没有任何凭证了。请问这
我父母于十年前在本城的环城西路那边购有一块地产,面积300平方米左右吧,后在上面建了房,总共出资了二十五万元,但只建成了三分一,已经无财力继续建房。父母打算交于我建了当家,如今后房子有经营收入要考虑一下家里的其他成员(家里有父母,出嫁了的妹妹,刚结婚的弟弟),我答应了,他们也同意了将房产过户成我,我持
我舅舅于几天前突发脑出血去世,留下一个十四岁的儿子,他与现在的妻子是重组家庭,女方带有一女,双方之间没有共同孩子,并于两年前离婚并领取离婚证,只是还住在一起。家里有房产一处,修理厂一处和铺面两处。我舅舅于05年时写过关于离世后的财产分配的一张声明,但那时房屋贷款还未还清,现在已经全部还完,那么那张声明
我的丈夫是二婚(其有一女已判给前妻),我们结婚后现生有一子,目前我们每个月给其女儿的生活费是500元(04年他们的离婚判决书上要求我丈夫每月支付250元,后来涨到350,09年时涨到500元,另外学杂费医疗费等另算,一人一半,当时他为了女儿净身出户),由于他非常喜欢女儿,平时买手机,交话费,过生日以及放假旅游等等一
再婚夫妻双亡,一女由夫与前妻所生,一儿由夫妻双方婚配所生的财产分配问题
夫为再婚,妻为头婚,南方父母代为照顾一女是男方跟前妻所出,二人婚后育一子,为夫妻双方所生,请问如果出意外夫妻双故去,财产该如何分配。其二,若是女方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归他所生儿子所有,监护权归女方父母,对财产分配是否有影响
我家家长有房屋五间,经过村委会分配给三个儿子,已立字据,现在又想改正,分成五分,但是,两个儿子不同意,请问可以分吗那以前的字据还有效吗
母亲不幸病故,留有共同财产一套房。父亲一年后再婚,女方自己有一套房,父亲也有一套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父亲先于现在的配偶去世,父亲的那套房产会被继母继承吗
在拍摄本人家庭祖屋屋地分配问题的纠纷过程中,有相关的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在场,我拍的是我大伯和她的老婆在叼难我爸,当我拍摄大伯的时候,他还想动手打我....事后国土所的人员叫我拍摄是犯法的,理由是因为我没经他人同意侵犯去拍摄(或者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我想问下律师们我这种行为是否犯法,我只不过想将事实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