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请问房子出租后只是属于附件的东西坏了是房东负责还是房客负责。。。比如:我出租的是房子和各大家具家电,微波炉或者抽油烟机.排气扇席梦思或者放在那里的一个钟。风扇,画,全身镜啊等什么的不属于我出租的范围,原因就是我不在那个城市里,把那些东西搬走觉得麻烦。当时说明了房客要用也可以,不用就放着。因为租金不高,我没有把那些当做租房的条件。那东西坏了,房客要我负责维修,合理吗?当初有签一个交割清单,把在房内的所有东西都写了。有不好的坏的或可以用的我都知道,写那个只是要确保以后东西都在,好的还是好的,坏的就不管它。房子交割完毕我从那个城市回来后房客说原先的席梦思坏了不可以睡,本来席梦思我也不负责,但是她说没有席梦思就不能睡,我也答应她自己去买我给报销。当初交割的时候看还是好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坏了。过后又有类似的东西说坏了,谁负责呢?不是洗衣机彩电热水器冰箱那一类的电器哦。不是人为弄坏的洗衣机维修费我也负责了的。
请专业人士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谢谢魏律师,但是您好像没看完我写的具体内容啊,非人为原因损坏的东西我会负责维修,但是那些属于我出租的项目么?还是说该换一种问法,房东的东西房客负责看护么?那些只是我没有搬掉的东西。如果出租房东只会出租一些主体要用的设施吧,主要的家具和家电。毕竟不是自己的家。还是对回答的律师先生说谢谢!
我从房东租的房子,8月25日,我笔记本电脑被偷,当时报警了,房东对所有租房子的人都没有登过记,我这种情况房东有责任吗?有什么责任? 房东没有登记任何人的身份证,这个算不算过错。
我楼下的车库租给了附近商业区的人,最近暖气漏水了,租我车库的人要我来修暖气,我就是想咨询下,这个车库租给他的时候协议上并没有写明这些问题,这个暖气到底谁来修?
您好,我和老公及婆婆共同居住一套房,离婚后房屋产权分为三份,我占30%,侧卧归我使用和居住,我现在想租出去,但她们不让人看房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我是不是可以租出去
我和同事今年5月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搬进去后看到阳台上有一个空的鱼缸,我们就把鱼缸刷干净后养鱼,但是前天早上5点多鱼缸突然自行开裂,水流了一客厅,同时水漏到楼下,把楼下的屋顶和墙面浸湿了很多,现在楼下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房东要求我们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我认为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质量,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请
在公司宿舍一天晚上忘记返锁房门,早上起床的时候发现我的一部笔记本电脑被偷,在公司宿舍发生这样的事情该公司有责任吗
7月4日信用卡挂失后,银行工作人员说新卡在12个工作日邮到,但7月26日才邮到,此时已过了7月25日的还钱日,银行扣除我滞纳金,在挂失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无提醒说银行卡未到也可以还钱,咨询此问题由谁来负责。银行的解释说,是我个人的问题,我应该主动咨询还钱事宜。(此为我第一次挂失卡,并不了解程序)
我将自己整套租下来的房子其中一间租给了别人,签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押一付三,但是租房的人刚住了一个月就要退房,而且没有提前通知我,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合同中没有写明毁约时押金处理问题,我可以不退还押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