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2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另外寻找合适的律师帮忙:
1、我三叔和老婆由于性格不合已经分开多年(超过两年)没有在一起,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一儿一女,他老婆的户口还是和我三叔在一起,也就是法律意义上他们还是夫妻,并且家里也在农村帮忙购买农村的医保。三叔老婆跟三叔分开后就一直在南京和当地一人过着同居生活,请问:现在三叔和其老婆的身份是否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三叔老婆和现在同居的人是属于非法同居还是他们同居多年的话在法律上存在某种事实认可的关系,现在是否还存在事实婚姻一说?
2、三叔女儿在家生活段时间后,到南京去和她妈妈一起生活,同时也和她妈妈一起同居的男人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在生活中也就喊那男的为养父,但其身份证和户口都还是在老家,她所谓的养父为了把她留在那边(她所谓的养父没有子女),在那边给她办了个身份证和户口本,但经警察机关调查属于非法获得的,无法律效应。请问我堂妹和他这个所谓养父有没有法律上的关系?老家也在给堂妹买农村的医保。
3、前几天堂妹在南京除了车祸,事故放存在赔钱的事情,现在交警要求我们这边把关系理清,他养父要求按照他们六成我三叔四成的方式分赔偿款,请问堂妹所谓的养父是否有权利去分我堂妹的赔偿款?
4、现在堂妹的所谓养父把她妈妈给软禁起来了,不让我三叔们与她见面,也不让所有亲属与她见面,由于三叔们都不是南京本地人,在那边做事很不方便,也很难找到三叔的老婆,请问堂妹所谓的养父这样软禁她妈妈是否属于非法的?
5、再问:湖北人在南京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方案是该按照哪里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多少?赔偿包括哪些方面的赔偿?有没有必要跟肇事方打官司?
最后,请问有没有这方面官司经验的律师可以帮忙打这个官司!谢谢!!急待回复,周一可能会进入法院司法程序的!
交通事故已经涉及到死亡了,目前手上掌握的证据是全家的户口本,我三叔、三婶、堂弟因为当兵已经转军籍,再就是堂妹了,堂妹今年22岁了,再就是家里替堂妹缴纳的农村医疗保险单。身份证在堂妹手上,今年才办理的。
当地交警给出的意见是先协商好这边亲身父亲和养父的关系再去协商赔偿的事情,涉事的是一家公司的通勤的车,目前还没有详细谈,交警的意思是涉事方可能要赔偿26万,但没有具体说这包括哪些,请问除了这26万外,我们还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另外我们打这个官司大概得多少钱?要花多长时间?胜算有多大?
官司分2个:
1、是涉事堂妹的监护人权利
2、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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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大车与三轮车顺行,车厢把三轮车刮了,三轮车又把一个骑自行车的撞了,三轮车司机无牌无证,现在责任还没认定。我想问一下。是我的全责吗? 那三轮车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如果给我认定全部责任的话,我能请律师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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