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住宅 10年前建了一个温室 问有没有这方面的补偿标准 谢谢
律师你好;我卫辉市人,住在新浦路路边,归柳庄乡管辖,我们的房屋被拆迁,每平米赔400,而现在400根本不够在盖房用的,当时乡里和我们签的协议是往后退5米,还让盖房字子房子掀完就不让盖了,乡里一没吧我们的土地使用证收回,就说等以后有人来开发在赔偿,我们该咋办
我家的房子是30年前盖的平房,没有任何证件,期间也无翻修等,一直居住到现在,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是否给以补偿,如何补偿?
烦请专家讲解:我家租用同村某人的大棚,合同期为5年,还有2年才到期,大棚租之前墙体部分坍塌,只剩下水泥柱子了,其他都是租后翻修的。现在因为修高速路被占用,那么赔偿款该如何分配?
1.婚前娘家用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月供和居住均为我的父母,如果我们夫妻想购房的话,算第几次购房?2.婚后我们跟公婆共居,如现住房拆迁我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金?房屋的户主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的户口均在该住处。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