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我上诉离婚,法院以协议我们离婚了。孩子归他。有套按揭的房子,名字是我的。按理有我一半的财产。那一半当孩子的抚养费了。前提是我可以看孩子什么的。我去看了很多次孩子他们家人不让看。我就是想抚养费现在我不一次给,我想每个月分开给。现在不知道如何处理、麻烦
我们是一方是农村务农,一方是事业在编人员,社会抚养费已经在2005年由乡计生办收过,开有发票.现在县计生委又以没有交够为由要再次交,合法吗
已经离婚了,可是小孩户口还在我这,抚养权不在,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孩子现在都7岁了,户口还在我这里,孩子也跟我生活。可是抚养权不在我这里。现在我想要回抚养权,对方不同意。 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去要回
我离婚4年多了 当时我们协议离婚 孩子给他 我不负担任何费用 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带大的 后来我见孩子也困难 用他的话说 想见孩子 要看他心情 现在他再婚了 给我打电话 发信息 说喊孩子回我父母家叫我父母养 我没有固定收入 如果我现在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有权要求他给付抚养费吗?他没有固定收入 他有自己的出租车两辆 还有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们生育第二胎在男方所在地征收了社会抚养费,现我管辖的计划生育部门将我告上法院,以征收不到位,强制执行3万元的处罚,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就是2个儿子一个母亲,把母亲的抚养就是以后的事都交于其中一个孩子这个该怎么做??可以写合同吗?或者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该怎么做?
我刚同我老公离了婚,但我们口头上说只不过分开一年,一年再复婚,但财产债务都没分割开,生了一子一女,女儿还未入户,离婚协议上只写了一个儿子由我老公抚养成年费用由他付,儿子户口在我户口上不在他户口里,他现否定所有事要真的离,我现在要争回抚养权可以吗?
我有一对双胞女儿现在19个月大,丈夫没有工作,从怀孕开始到在都是我一个扛起的家,所有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我现在想离婚,但孩子不能给他,他爱赌博,没有太高的文化。目前有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房子是婚前购买,写有他和他母亲的名子。另外婚前有辆车,婚后卖了,他没有收入。我想问,我要如何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又能把
离婚协议上注明孩子的抚养费由男方他一人支付(抚养权跟男方)那么女方是在以后都可以不用出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带子女过了一个寒假或暑假,该月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对方吗?
双方协议离婚,龙凤胎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父亲每月10日前将4000元抚养费交给母亲。因母亲在北京,父亲在广州,故协议规定寒暑假间两子女可随父亲单独生活一个月。母亲认为12个月的生活费得按时给,父亲认为寒暑假的生活费应该不给。请问,谁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