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个事情,我是做清包工程的也就是劳务施工。我在施工时签订了一 个很简单的施工协议。协议中约定面积计算:按实际施工面积(阳台按全面积,阁楼按外围面积)计算。结算时地下室部分发包方给我只计算一半面积。地下室的设计层高为2.19米。这样计算合理吗。我们约定的是实际施工面积,是应该计算全面积的。发包方是按建
补充刚才的问题,如果我们签了厂方那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补充刚才的问题,如果我们签了厂方那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真的下次被查就会炒掉我们没有赔钱了?急需知道,因为正处在这个困境当中,真的需要大家的帮忙,谢谢!!
未成年人驾无牌摩托车与我车相撞,对方轻伤入院,双方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对方负七成责任。现对方起诉我方,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请问这种起诉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