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全南县的一个普通家庭,十几年前我家承包了一块山地种植脐橙,为了方便管理果树和解决自家住房问题,我爸去有关部门询问了是否可以在承包山地的范围内盖建住房。取得相关部门同意的同时,也取得了他家的同意。盖建了300平米的住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几年后,由于土质问题,脐橙没能种植出效益。于是没有在理睬那些
我们村里有两个农户,当初建房的时候甲与乙互换了地块,因为当时土地还要交农业税,所以乙方将自己的2.8亩地也一起搭给甲方了,双方只是在组长的见证下签了一个简单的划分纸条,现在这2.8亩地的承包权在甲方,因土地流转,获得了每年600元每亩的补偿,现在,乙方妻子(乙方已故)觉得自己有所吃亏,想从甲方那里要1亩地,请
我们村里有两个农户,当初建房的时候甲与乙互换了地块,因为当时土地还要交农业税,所以乙方将自己的2.8亩地也一起搭给甲方了,双方只是在组长的见证下签了一个简单的划分纸条,现在这2.8亩地的承包权在甲方,因土地流转,获得了每年600元每亩的补偿,现在,乙方妻子(乙方已故)觉得自己有所吃亏,想从甲方那里要1亩地,请
我是河南开封人,由于连霍高速进行拓宽改造占用我村部分土地,然而村民在土地补偿款上产生纠纷,有人认为,被占土地者应拿到赔偿款以后重新分发土地,有人认为,应把赔偿款按原有村民发放并重新分发土地。请问:那种方案会得到法律支持?病请求提供法律依据。注:村干部,乡政府以各种理由无限制拖延,他们这种做法是否能被
我开发了一片土地是荒山,,,就是从来没有人开发过的,在我刚开始动工的第一天村委会还有镇里的领导来说过不能开发理由是群众有意见,但是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村里也声明过那里荒山要以发包的方式给我开发,但我没有同意。现在我开发好了,,,,, 有人以个人的名誉来起诉我,,说那是分给他们家的。。。
1992年因第一次分担干第一承包方没理行其义务,使其名下的土地撂荒,废弃!其发包方收回其名下的土地发包给我母亲。我们有1992年发的承包证明,后来国家发的1999年证书,2003年的合同书和2006年的第二次发的证书,在1992年后的所有公购粮的义务全有我母亲履行,发包方也支持我母亲。今年第一承包方起诉发包方和我母亲,要求
我们老家在农村,以前分的山林跟别人家的土地搭界,现在别人在挖他家的土地的时候,连带把我们的山林挖了一部分,被挖的这部分山林上生长的十几棵杉树还倒在那里的,其它一些杂木比如茶树之类的他们整理回去当柴烧了。这其间事前事后没有任何人商量我们或者是通知我们。我们通过其他偶然机会得知此事后,主动跟对方协商解决
1988年租村委会地十几亩办厂(有合同,现已找不到了),办了2-3年不行关了到现在只一个人看门,现村委会要收回土地按每亩1500元。我想问是不是赔偿太少。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想多要点钱该怎么办。请在今天下午或明天上午十点回话谢谢了!
我的10亩土地再口头承包下包给我哥费用是在秋后才付,他在粮食农作地里种了小面积树[属于套种粮食]现在政府要征收此地,现因空地和有树的赔偿价不一样,请问!我应该领取空地的赔偿款还是拿有树的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