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每个员工制定一个月销售7部固定几款合约手机,如果未完成,以现金形式缴纳罚款,每部100元,请问是否合理?
我们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在商场做销售,担任某一品牌销售,工资发放跟商场没有任何的关系,但经常以商场的名义收取员工费用(布置费用,宣传费用等)最近每周都搞活动,收取员工任务押金,说不给就不给,请问这样合理吗?
工班长因班组员工迟到、作业的时候没有安公司安全规定作业进行罚款是否合理?可否拒绝交这个罚款?
1、工班长因班组员工迟到罚款50元。 2、公司新来的员工作业时没有按公司安全规定作业,工班长罚款200元,新员工不愿交这个钱后,威胁新员工(该员工还在试用期)你不交个钱就在你的试用结果上填“不合格”让你走人。 罚款的钱作为班费集体出去活动使用,工班长的这个罚款规定班组员工都不同意,都很反感!也给他
本人是商场员工,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商场对公司开了罚单,公司表示由于是员工的失误导致商场罚款,让我掏罚款,还表示如果我不交要通过法律手段让我交钱!这样合理吗?而且工作上的失误我已经对顾客进行了赔偿,已经解决了,顾客也没有投诉追究,商场还有权利对我进行罚款吗?而且公司表示如果我不交罚款就用我的工资抵!
我是一名促销员,但属于公司,并非商场员工,其他公司促销员未经我允许将未付钱商品{价值不足9元}偷放进我的手提袋,出场时被商场认定是我拿的,现在商场没有证据是我所拿的情况下,不追究另一名促销员的责任,反而以我出卖场时未检查携带物品的名头,要求我交罚款300,这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要求索赔?
我是当地卫生院一名妇科医生,跨业务行医,医院被卫生局除以1万元罚款,医院对我除以调离原岗位,停职3个月处罚,后来又追加5000元处罚,请我这5000元处罚合理吗?
员工在商场上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商场认为是触犯了商场的规定而进行罚款的,这样合理吗?我记得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这样的能构成犯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