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对方由南向北,在一个堵车的十字路口(我已进了路口)我从一辆由南向北半停驶状态的机动车前面经过,对方在机动车的右方行驶,在互相看不见对方的情况下相撞。对方头部受伤处于昏迷状态,我当时参与救人而没保护现场,是急救车上的医护人员请求路人帮忙把电动车挪到马路边上(当时下班高峰期,事故造成堵车)。到了医院之后才报的交警。
现在交警根据我们的口供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我负全部责任,对方无责任。
交警的认定依据: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行使时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且未保护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嘹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值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表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现在对方住院,一万左右的医药费我已经支付了3000,现在该怎么办?
5.29日18点左右发生的,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是在6.2早送达的。
有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双方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现有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摩托当时属于正常行驶后座还带一2岁小孩由北向南行驶,自行车由西向北左转弯由于是个三岔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车辆又多没能及时过马路,而转回由南向北行驶,导致双方相撞。双方的责任认定是什么?是谁负主要责任?
电瓶车有北向南靠右行驶,电瓶车右边叉路出来一辆要穿过机动车道的自行车。两车相撞,自行车前轮胎撞飞,人轻微脑震荡。骑电瓶车的皮外伤。请问谁的责任大一些?
无牌无证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至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住院‘责任认定办法
我母亲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被无牌无证摩托车撞伤。致使颅内出血。当事人当时没有报案。事后病人家属报的案。肇事车辆应该承当怎样的责任,责任认定怎么划分。谢谢
在直行道上,我骑电动自行车靠右正常行驶,在我前面直行的自行车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突然右拐,我躲避不及与它相撞,造成我受伤住院,请问谁负担责任??谢谢 应该是自行车在我左后面,且速度很快突然右拐,我躲避不及自行车后架把我的电动车前轮刮住然后我这边就跺避不及电动车就朝左方向摔下来,连人带车滑了两米远,
我姥爷骑电动车过马路快到对面了却被摩托车撞到了,后脑勺摔碎了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主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应该受到什么赔付
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导致自行车主死亡,电动车主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一老太太骑自行车逆行与一小伙子相撞,导致老太太脑淤血,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就报警了 一老太太骑自行车逆行与一以电动车的小伙子相撞,导致老太太脑淤血,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时现场没有破坏报警了但是不知道老太太是哪里人。
去年我侄子骑摩托车(摩托车有牌但是没有驾驶证)自西向东行驶与一逆行的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相撞。当时也没报交警 我侄子出于好心 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了1800元的住院押金 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法院该如何判定责任啊
本人于本月十七号骑电动车上班与另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在十字路口想撞,造成本人左腿膝盖挫伤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去复查,截止到今天共花费医药费四百元,我们都没报警,现场也已经破坏,现在对方说这次的事故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是上道他是直行,拒绝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只承认一半的医药费而且,在我们要求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