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身份证借给别人贷款了、手印签字什么的都是我签的、身份证是我自愿借的、贷款出来的钱是他用的 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不还这个贷款、是不是就得我还了
公司曾向银行贷款50万,还未偿还。此次为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想通过更换公司法人的形式避免“先偿还贷款,再办理汇票”的可能性。请问,法人变更,能避免这一可能性吗?
各位律师好: 信用社贷款,是以我的名义,但是钱不是我用的,信用社主任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但是别人还不了钱,信用社现在要起诉我怎么办?可以把这个贷款转到实际用钱人的名下吗?非常感谢,麻烦各位了。 非常感谢三位律师的指导。 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这个贷款转到实际用钱人的名下吗?
我老公是2007年买的房子,当时他收入可以,我们就付了首付,可是没有过多久他的身体不好就不能上班了,共不起了我们就不要那个房子了,那个房子已经被银行拍卖了,首付拍卖的加起了还不够原来的钱,现在差7万他们就把我们告上法庭,让我们出这些差的钱,你说我能不亏吗?我们一起打工赚的十三万块钱已经陪上了,我们什么都
我2006年4月帮一个朋友担保贷款了6万元,他至今本息都未向银行归还。今年年初银行找到我说,贷款人再不归还贷款,我作为担保人,要我进行代还。我这位朋友从年前开始一直躲着我,手机也不接,我多次到找他家人未果,但是我肯定他就在本地。请问我如何才能让银行单方面向贷款人寻求还款,使银行不再找我。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3月13日与中介、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自己缺乏经验,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接按手续,自己也没有多想,也没有追问接按是什么。中介在合也没有说明房主在银行还有18万的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要求我帮忙接按付款18万,我就有点不同意
3月13日与中介、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自己缺乏经验,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接按手续,自己也没有多想,也没有追问接按是什么。中介口头上也没有说,在合同也没有说明房主在银行还有18万的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要求我帮忙接按付款18万,我就有点不同意了。合同上面只是写明
之前我在一家公司打工,当时老板为了集资,让我们员工去银行办理贷款,钱都不是员工自己拿到手,员工只是负责签字。其他还款的事情也什么都不知道。我也是其中之一,结果今年我在自己想个人贷款时,银行发现我有逾期,并且还没有还款。应该是2010年9月份到期,到现在还没有还,我现在已经不在那个公司做了,跟那边确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