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发生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据此,虽然职工突发脑溢血是在工地和工作时间,但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突然死亡和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条件,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没有在48小时内死亡
我一个同事的哥哥在一家工地上干活,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了条例规定的48小时,请问算工伤么?赔偿标准如何?
在工地上上班,中午吃饭时突发脑溢血,工友帮忙送到医院,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啊,工地的老板有没有赔偿的责任啊,望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