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南宁市市民,在97年我获得了一套福利房,03年后感情不和离婚了,我就住单位,现在单位要拆迁了,同在单位住的十几户都能拿到经济适用房的摇号,而我因为曾享受过福利房而不拿到摇号,老了,没房子住,收入低真难呀!
我家是拆迁分的经济适用房,今年就可以入住了,当时拆迁的时候合同写的我奶奶的名字,我可以在入住的时候把名字改成我的或者我爸爸的吗?
这上面写的关于“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不知道现在还可以按上面的规定买经济适用房吗?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我和我爱人的户口都在我父母那,父母的房子要拆迁,我想申请一套优惠房,有人说要把我的房子过户给我父亲,我就可以申请了,请问是不是我要过户给我父亲才能申请,这样影响不影响他买优惠房产
这上面写的关于“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不知道现在还可以按上面的规定买经济适用房吗?
我有一套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现在不在那里居住;。想出售,能否将其变更为商品房出售。如可以需要哪些手续,该如何办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