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13年找我借了10万元,约定一年利息20%。到了2014年还了利息没能还本金,所以重新签定了借条,再借一年。但是当时借条上没写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只写向我借了10万元,定期一年,年利率20%,半年一付,然后朋友的签字和印指纹及日期,身份证复印件。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效吗?后来2014年后,朋友说生意亏损,连利息和本金都不给我,而且到现在借条日期已经过了快一个月,她也拒不签新的借条,我也很难联系上她。在2014年期间我有打电话向她催要利息,期间有电话录音,录音当中有清晰的说明她欠我10万元,但是没提是什么时候欠的。请问我这样如果去起诉她,这2样证据有效吗?我有多大的胜算能胜诉要回我的钱!我的感觉就是现在她已经在刻意躲避我,一点要还我钱的诚意都没有!
2013年朋友找我陆续找我借钱 金额加起来到7200 说是出车祸但在外地 急需钱 当时没有写借条 没有电话录音 给予他本人账号 我就给他汇款了4200元 之后陆续汇了3000金额,共有7200人民币。 之后朋友半个月内有联系,之后就无音讯,无法联系到本人。 7200元至今未还 请问 我可以起诉他吗? 或者报警立案吗?
有朋友借钱有借条有录音现在到时间了定的有归还日期有人说他准备
有朋友借钱有借条有录音现在到时间了定的有归还日期有人说他准备把房子卖了如果一卖房子就找不到人要钱了咋办请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