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人介绍认识一男生,自由恋爱,现在他父母想和我家谈结婚,我父母提出把我的名字加到对方的房产证上(房子上有父母和他三人名字),但是他父母提出由于现在的婚姻法有所修改,怕我加上名字后,和他们闹离婚要和他们分割财产,故提出说要写婚前协议,如果是男方对不起我或者有意外,约定相关他名字份额多少,然后去公证,我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一旦操作起来,对女方的保障和执行力有多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和现实可操作性? 还有就是有一位专业的人士建议我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名字加上去,在另外立张协议书按约定的份额给我,请问是否这种方法更可行?
我想问一下婚前协议 如果他日无论何种原因分手,抚养权都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孩子 男方无条件放弃,即使女方没有男方家庭条件好 也可以吗 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想问一下婚前协议 如果他日无论何种原因分手,抚养权都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孩子 男方无条件放弃,即使女方没有男方家庭条件好 也可以吗 在法律上有效吗?
男友买房,男方大部分或者全部付首付,打算婚后两人一起按揭还贷,请问女方要不要要求房产证写上两个人名字?不想写什么婚前协议之类的东西。如何保障女方合理权益? 请问是不是只要在房产证上写男女两个人的名字,就能认定房子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子,写着男方的名现在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还没过户,这样男方可以买房子吗
我和前夫结婚前买了个房子,一起付的首付,名字就写了他的名字,贷款也是他名字上贷的,现在离婚了,协议房子归我,离婚后的房贷也归女方,现在银行的贷款还没还完,过不了户,这样这个房子男方能卖吗?谢谢
您好请问!房屋由甲方付首付购买、于2010年10月开始双方共同还贷款,自协议签订后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婚后房屋出售和赠予需经双方同意!我是甲方,这样的协议要是离婚后房屋财产会怎样分配!房屋还没办房产证!购房合同是签的我甲方的名字!
婚前两人共同生育了两个小孩,一儿一女,儿子12岁了,女儿8岁。夫妻自从生了小孩后就没有过同居的事实,很少有联系。小孩一直是男方的母亲在照顾。男方起诉离婚,但是女方一直采取不理睬态度,双方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女方又一直不愿意离婚。现在男方又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一直声称孩子一个都不要。但男方也不想
自愿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年2月 民族:汉 身份证号:住址:女方姓名:董丹出生年月:民族:汉 身份证号:住址:双方于2007 年11 月16 日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
我的父亲之前住在一套公房中,拥有使用权。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位老伴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后来这套公房拆迁,拆迁的安置房是我全额购买并且完全在我父亲的名下的。现要我要交款购房,想订协议如下:现有安置房一套,原房---现拆迁房---,现我声明,将此房自愿(赠与、送)给女儿,房款---元由女儿全部付清。此房的产权归
我的父亲之前住在一套公房中,拥有使用权。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位老伴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后来这套公房拆迁,拆迁的安置房是我全额购买并且完全在我父亲的名下的。现要我要交款购房,想订协议如下:现有安置房一套,原房---现拆迁房---,现我声明,将此房自愿(赠与、送)给女儿,房款---元由女儿全部付清。此房的产权归
就是说如果婚后男方有外遇,或是有暴力倾项,以后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女方所有,这样的协议书可不可以做公证。或有什么办法可以保证实施。(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