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协议离婚就房贷问题发生争执,我们婚后房贷买的楼房贷款20万和银行定20年还完,到现在还了四年还剩本金16万,加利息的话还有27万没有还银行,现在女方想要房子和孩子生活,剩下的27万算公共债务和男方分割男方不同意,说只偿还16万的一半8万,剩下所有利息让女方单方偿还,请问律师这27万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一起分割?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了一处房产,由男方父母出首付的大部分25万,夫妻双方付小部分7万,女方公积金5万,还贷主要由女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由夫妻双方偿还。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这种房产在离婚时依法应当如何分割?
前夫和我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单位送的一套房屋,当时他和单位签有一个协议,要在单位服务五年就可以完全拥有该房屋,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五分之一的价值,房产证也在前夫名下,后来他未满五年就离开,然后我们也离婚了,分割财产时该房分割给我并已把产权证办在我名下,现在单位要求前夫退还该房,请问法院会判决我归还该房吗
我对象她姐夫起诉她姐姐离婚 现在他们结婚10年左右 有一男孩 一直是她姐夫在外打工 挣得钱自己拿着 他姐姐在种地 有时间在家做短工抚养她孩子 他姐夫说孩子他要 嫁妆让她姐姐可以运走 钱没有 也就是说他姐夫在外挣得钱也应该是属于共同财产吧 她姐夫说他没钱 那该怎么办
我姐姐和姐夫都是农村教师,我舅舅是校长,舅妈是医院的,姐姐和姐夫结婚后住在舅舅家,家里一切东西都是舅舅买的,姐姐结婚时没有要一分钱,现在舅舅家在市里买了2栋楼,都贷款,一个是姐夫的工资折贷款的,一个是舅舅的工资贷款的,现在姐姐要和姐夫离婚,怎么分配财产啊!
夫妻结婚3年,生有一女儿。现在离婚,女儿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把房子、车子、家里所有存款都给女方,以后每月给女儿支付1-2000元抚养费,其余的费用看男方经济情况,商量着支付。但女方要求要全部家产外,还要求男方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另外女儿的教育费、生病费用以及一切意外发生的费用,由男女双方各付一半。请问
我姐夫出国十几年了,现在想跟我姐离婚,我姐在这中间有借款20几万,用于建房生活费。现在姐夫想单方面离婚不想还这些钱,法院会同意吗?
3年前,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当时为了孩子我没有把婚后购置的房屋进行财产分割,现在可以上诉争取我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吗?还有现在我前夫还不让我探视孩子,我可以争取探视权吗?
我们今年一月才领的结婚证,现在孩子快出生了,他不管我们,我现在又没有工作,我可以起诉他吗?或者离婚的话是不是比较好呢 如果离婚,我应该怎么讨这些费用,还有没有领结婚证前的那些债务,应该怎么分割,还有孩子生了,我想要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