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了,当时是他有外遇,娘家的人还说我的不是,当时离婚我估计妻子看在小孩的面上会和我复婚,(当时我们是协义离婚的,协义上是她一个月给孩子100块钱的生活费,以当时的水平最少也是300)也没有在意,以后我就出去打工,没想到离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在婚了,我想问一下能不能起诉法庭重新判决抚养费,不是我现在想
我和前妻是农村户口,在1997年5月左右离婚,当时小孩才6岁,离婚时我们共有一套房子,当时房子价值30000左右。和前妻离婚时,她也没付小孩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就用房子每人一半抵做抚养费和教育费。小孩现在读高三了,因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使我感到压力很大。现在因小孩的生活费用越来越高,请问我能不能以孩子监
孩子在四岁时父母离异,现有十岁,孩子由父亲抚养。当时处于孩子母亲生活困难,提出以下条件:母亲每月支付200元至孩子18周岁,半年支付一次抚养费,对孩子一个月探视一次。但孩子母亲除了每月兑现抚养费后,其他一概不管,一个月探视权也不履行。孩子现以长大,各方面开支也比较大,父亲感到困难,是否可以重新向孩子母亲
孩子他父亲以没有给付能力为由一直拖延孩子的抚养费。我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以其没有财产,无法进行强制执行,难道孩子的父亲没有财产和能力给,我就要认可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就不给了呢?
死者在2010.1月在意外死亡,我作为妻子因怀有身孕家里人为了我跟肚子里的孩子着想,其父要求赔偿了点钱,可死者家属也有父母,妻子,我作为妻子当时也没有想太多,脑子一片糊涂,也不懂得还有抚养费但现在过了9个月了,孩子也8个月了,我想问现在是否为了孩子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金额是多少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当时没问母亲要抚养费,过去15年后还能不能主张权利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当时没问母亲要抚养费,过去15年后还能不能主张权利 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我今天刚刚开完庭,是有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存在争议。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不要抚养费。我是原告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男方月收入700元,他的工资存在争议,他的证明是做的伪证,加上男方的父母月收入3000元,女方有一店面月收入600元,我父母卖掉一套住房有一笔存款,我爸还有退休金一个月1300元
我父亲生前是虹口区一套公有住房的承租人,现已去世两年。该租赁房中共有九个(母亲、兄弟两家及第三代)同住人。我向物业要求变更承租人为我母亲或由物业指定承租人,但物业以同住人意见不一致(其中一个孙子不同意),拒绝受理变更承租人的申请。物业称:同住人意见不一致的材料必须由意见不一致的人亲自到物业去说明不一
我和前妻因性格差异感情不和分居三年,09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前妻在法庭上提出,一坚决同意离婚,二是不要小孩(小孩子17岁多),房子归她,我完全同意并可以做到她说的三条,但法院以她说的话不签字判决不离婚。10年我又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请,我的诉求仅是分居多年感情不和,法院又很嗳味。要说明的是,一是房子是以我母
你好,我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问题,欲提出离婚,我想带孩子,由他支付抚养费,孩子现已三岁,我仍在山西师范大学读研,明年毕业,工作关系保留在大同的一所中学,有编制,读书期间,仍领工资,他于去年将工作定在山西农大,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抚养,由我父母看管,他只买过几袋奶粉,买过一些零食。但估计他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