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征用生产队的土地,我们在一直都在征用的土地上从事停车厂和住宿,一直都交了租赁费给生产队,现在告知,该地要被国家征用,住宿和停产厂都要被销毁。我们之前投资了大量的钱还装修和打理,现在要强行喊我们不准经营,并且销毁。营业执照到期了也不给我续审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国家会给我们补助了。现在面临的是金钱的损失和人员的下岗!
咨询一下我们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助吗?有这方面的条例吗?
我们生产队共同拥有一块池塘,有些人在周边开垦种地,我家在池塘中间放养鱼。现在国家要新建一条道路,所以池塘被征收去作为拆迁户的返还地,他们就说填了他们开垦的耕地可以赔偿他们青苗钱给个人,但是我们家放养的鱼所赔的青苗钱是直接赔偿给生产队。理由是我们并没有交塘租来放养鱼,但是其他人的耕地一样是没有交田租的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家乡在搞旅游开发,我们家有一块林地在风景区旁边,是游客必经之路,现在已经开发了约500平方米准备做个体经营,结果听说要被国建征用,那如果是真的,我们家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呢?
律师你好!现村里的山因新修46省道要征用,在征用款上村干部讲嫁出去的女儿没资格分(户口还是在村里的),请问这合法吗?
我家宅基地外面是一个坑,十几年前我父母通过村委会把院墙以外的坑一次性·永久性买断,并有相关文字和村委会章子,这么多年我父母一点点把部分坑垫了起来并种了些树,现在村委要在那盖村委办公楼和建居民活动场地,但是对于赔偿只字不提,并要求锄树,并说如果不从要强行推树,并把我家的院墙推倒,现在他们正在强行往未垫
我是2004年土地被征用的,用于修建省道,当时是按每亩4000元征收的,还给每个失地的人买了低保,可是不知道怎么了,低保第二年就被取消了,像现在这种状况现,对我们失地的农民来讲,生活真的很难维持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国家到底是怎么安置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的!
枣树已经种了15年后,承包给他人,签订了7年的合同,今年是第三年。国家南水北调工程需要征用,伤害青苗,但是会有相应多补贴赔偿。请问这些赔偿如何分配?
二十年前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一直闲置着,现在该片土地要作为公墓进行开发,因为现在区片价比过去高了几倍,村民要求重新征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