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几年的时候,父母单位福利房分过一套59.9平,后又买过商品房.现在虹口老房子又要动迁(私家)户口本上共9人。我父母三人也在里面,问算不算他处有房,算不算困难人口,算不算安置对像
老家德州齐河县,旅游开发,老家地基被占用房子拆了,住房安置时政府说因为我是国家公务员,不给于安置,请问这样合理吗,为什么公务员就没有住房安置。我们多次找政府询问此事,一直没有河合理的答复。
本人,男,原来在市政企业合同制工人编制上班,并通过福利分房分得一套住房,花费5万元,并结婚。后期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房子协议归女方所有,男方得3万元出户。后通过招工考试回到父亲所在单位(国有油田企业)上班,原市政企业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部放弃,没有迁转。到企业后重新计算并上交,在油田企业登记信息时提供的是
我是成都青羊区的户口,妻子是新都的,他们以前老家的房子被占,现在要进行分房,丈母娘说也有我的一部分,所以让我在我的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和街道办开一张未享受福利分房或拆迁安置证明,那么,我去了社区和街道办,他们都说自己开不了这个证明,让我去成都市房管局开这个证明,我到了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的工作人让我在自助
我需要在原籍吉林省扶余市开个未享受房改政策,经适房,未享受福利分房或拆迁安置待遇的证明
我需要在原籍吉林省扶余市开个未享受房改政策,经适房,未享受福利分房或拆迁安置待遇的证明,我人在杭州,现在是杭州西湖区集体户口。请问这个证明需要去哪里开,代办该怎么弄,需要什么材料等等,谢谢
我爱人是独生子女,和我结婚后因家里就剩下老父亲一人,根据相关政策随爱人已将户口迁移到我村,可我村村委拒绝我岳父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做法是否正确,请问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关政策吗,求告知
承租人20年前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但房子已经卖掉,户口在动迁房里
承租人20年前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但房子已经卖掉,户口在动迁房里,现被剔除不算,动迁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婆婆公公一辈子没享受过福利分房,自己也没房,住的四十多平米的公产房
我婆婆公公一辈子没享受过福利分房,自己也没房,住的四十多平米的公产房,现在想买房,想从单位领取住房补贴,怎么领,单位是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笔者所住使用权房现以“数砖头”形式动迁, 笔者为承租人, 同住人为笔者妻子及儿子。 在此房居住三十多年。 但此使用权房还挂靠着其他6个户口,都是知青或知青子女。 在1997年时, 听到此使用权房子要动迁。知青子女借读书名义将把户口从外地迁入, 往后若干年内,其他知青为了享受上海动迁分房,纷纷将户口迁入, 认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黄陵村,计划分配每人30平米住房,我是独生子女户,按照有关条例,应该增加一个人的份额,但村领导说,按人头分,最后在说,我应该不应该多分一人的,应该不应该放到前考虑,按领导的意思是不应该前考虑,他就不想给,他的做法和说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