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3800元加入,再找3个人,这3个人再分别找3个人,这样几何倍增,每人投资3800元。被叫做小额资本运作。是不是变相传销?但是这种行为貌似法律也没有明令认为违法或者合法。那是民间非法集资么?
我和一家股票配资公司合作多年了,从原来的2万多元也逐渐发展成了手上有几百万资金的小富豪了。我想继续和他们合作下去请问可以吗。我准备这次我出资金400万元打入配资公司的指定账户,然后他们出资金400万元。然后他们每月收取我的利息为2。5%。请问我这样做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非法集资罪呢?谢谢!
请问第一个是非法集资中的“单位”中包含个体户吗? 第二个是向朋友借款算不算非法集资? 谢谢朱老师 这我就明白了
09年底有我买了一套软件,之后有一个人自称是浙江私募经理给我来电话,说想交个朋友,因为我做实业,他想认识我,这自称私募经理的人给我点评股票,告诉我期货买多还是做空,我感觉很有水平,就天天给他打电话咨询,并告诉他我手里有好项目,能帮我的话我就让你也做,这个人很感兴趣,还给我寄来金兔子,因为我做股票和期货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有一个人向我们8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借钱,通过现金交付和银行转账(有转账凭条)共借了1500多万,并承诺以每十天每万利息250元(三个月后改为每月每万利息600元)支付高利息,借钱人写有借条,有部分借款具有他父亲和弟弟签字担保,在借款第四个月后,他和父亲与弟弟一起逃之夭夭,至今已有一年时间。
我于今年3月份在一投资理财公司投资(经朋友介绍的),合同快到期时我去找经办人要钱,他说资金困难,给打了个借条,把合同要回了。结果4月份去找他,找不到人了,找了个律师咨询说属于借贷纠纷,要起诉他,可是他名下竟然没有财产,无法要回我的钱,去派出所报案,竟然不立案说不属于诈骗。我该怎么做呢(此事去法院一查,才
某餐饮酒店企业生意很好,口碑也不错,长期向员工并通过员工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于发展经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其筹资规模较大,每股数十万,每月付利可观。每十万元每月付利5千或7千(不同子公司不等,如厦门公司月付利7千,北京公司月付利5千)。作为经营手段以中餐为主的民营企业,这种利润率在业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已超
明知借款方无能力还款,或不明确能否偿还时,帮助借款人出谋划策,充当担保人,诱哄朋友借款给他,款到手之后也与借款人共享过,算是非法集资的同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