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农民,另一方是居民,第一胎生于2006-1-22,第二胎生于2007-11-13,现在计生要罚款85000多人民币,我该怎么办?我是个打工仔,那里有那么多钱呀?居我所知,有一些人跟我的情况一样,但找一些计生办的熟人用10000多人民币就可以搞掂了,这不是很不公平吗?那不是跟以前旧社会一样恶劣吗?
我们夫妻俩是福建连城农村的,在2008年超生一个小孩,2010年计生办要我们交2.5万社会抚养费,我们在外面自己创业还负债2万元,在外面养两个小孩经济已很紧张了,根本无力交罚款费。
夫妻双方状况:男:本科学历,毕业后在广东打工,户口迁在随州市区,无任何固定资产.(男方父母在镇上有房子)女:中专学历,毕业后从未就业过,2008年12月生第一个男孩,2010年10月生了第二胎.请问:1>罚款是按照打工地区的人均年收入来计算还是按照户口所在地的来计算?2>罚款大概需要多少钱?3>罚金大概是怎么算出来的?
夫妻两有一个小孩刚几个月老婆又怀孕了能不能拿到准生证啊?如果两个都是少数民族的呢?
夫妻两有一个小孩刚几个月老婆又怀孕了能不能拿到准生证啊?如果两个都是少数民族的呢?
我是广东人,老婆是广西人,我们生了小孩一个月才去登记要罚款吗?在广东就不用罚款,为什么在广西要罚款五千元呢?不是生了小孩两个月之后去登记结婚都不用罚款吗?
你好,我跟丈夫都是珠海农村户口的,有一个儿子,今年超生了一个女儿。因村每年都会有分红和人口钱的,但自从超生了,村委会就说我和丈夫,儿子三个人都没有分红和人口钱,并且是7年之长,其他村并没有这个作法,请问我村村委会的作法是正确的吗?我是珠海斗门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