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国有企业03年宣布破产,该企业在城区中心繁华地段拥有国有划拨土地2亩(有使用权证),地上有6层商厦建筑物,在破产前该建筑物的1、2层和3层4层因为建筑该楼的债务纠纷分别依法判决给了3家公司和个人,并办理了房产证。目前该企业只拥有土地使用权和5、6层建筑物的所有权。如何把土地使用权和5、6层建筑物变现安置职工一直困扰着当地政府,敬请给予指点!
政府强行把国有土地划拨给集体企业使用,并且2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某企业仅以260万元人民币低价买走,企业用于生产盈利使用,准备用此土地抵押银行贷款,此行为是否合法?
供销社破产后,我向供销社购买的房屋(属划拨国有土地),在办理拆除重建时国土部门该收取出让金吗?若需收取,该收多少?
本厂是私营企业,是由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经营地址在原国有单位之上,98年国有单位破产后把土地抵押给工行,土地性质是划拨。后来工商上市处理不良资产,把土地按市场价格卖给了本单位。但是由于老单位不存在,一直无法办理土地证更换手续,所以土地证一直还是老单位名字。老单位由于破产另一家回收公司托管,现在政府拆
我买的是原乡镇地税局的房屋,房照已过到我名下,但是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划拨的,能否转到我的名下,怎样办理转让,具体怎样收费?如果不进行土地使用证转让,能否在现有条件下以房屋抵押办理贷款?希望可以得到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70年代由恩施地区修建的火力发电厂其占地未对当地村民补偿,在2004年该电厂撤出(现以废弃),该土地村民能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