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费只能由合同上的出租人本人才能去收钱吗? 那如果合同被家人偷拿走,,家人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去拿钱怎么办 ~~
我现在遇到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14号(星期5晚上情人节当天)我刚刚租到三房一厅的房子 因为房东的房间里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需要把那些东西移走 所以16号合同生效 但是16号(也就是星期一上班那天) 我突然接到 公司要调我去深圳 没有办法一定要退房 但是在15号的时候我有付房东2000元 接到这个消息,
我是去年11月29日开始租现在的住房的,合同上写有一条“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随意变更房租。如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押金。” 到现在为止已经交了3个季度的房租,每个季度2600元,第三个季度房东要求涨房租,迫于无奈交了3000元,但是由于当时生气没有看好,现在才发现收据上面有个
在北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但是现在才住了不到半年。中介突然说房子卖了,让两周内搬走。而且说是因为房东的问题,不负违约金押金等。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搬走吗? 同时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租客的切身利益
我有一个店铺,当时是掏有16000元转让费才得到的,当时接过来房子的时候合同没有到期,那时候的房租是每个月1200,现在合同到期了,要求和房东续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他一个侄子想干,我们的合同上注明有,乙方有优先续合同权,也就是我有优先权。最后房东说给我续合同,但是月房租涨到2000。但是在那个店铺旁边那有很多和
合同到期,由于原因问题没有签续合同,但是照样交房租,突然房东要我搬走?
由于某种原因问题,没有再签续约合同,但是照样交房费,突然有一天,房子到该交下个月房费,我去交,房东不租给我了,因为他说要租给其他人,同样都要租,为什么他不租给我,现样是等价有偿,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义。
我是一名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为了实习,通过中介,租用一套一套一的房屋,当时我给中介说的是只租三个月,而中介又给我找了另外一个中介,介绍了一个房东,租金为每月950,押金950,但是在那个合同上,中介在合同有效期上填写的是半年,付款方式是季度付,当时合同是中介起草的,我跟房东没仔细看,就签字了,最后三个月期限
我租的是步行街的店铺,当时是从二手房东转让过来的,当时转让的时候说是使用权三年,但是合同没有明确写明说使用权三年,三年以后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续租和优先租凭权合同上也有这俩天,现在就是我这一期的房租日期是2010,12月21止合同上签定的是如果要续租必须提前俩个月跟二手房东商量。可是12月27号的时候二手房东突然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的劳动合同前2天已经到期了,但公司前几天只给了我们拿了合同的意向书给我们填写.我们同意继续牵合同但公司没有反应了,我想问下就这个情况我们可以申请他们违约给我们赔偿这样可以申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