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码头,存放钢材,驾驶员来提货时为了装得好一点,会在车上配合装车,为了防范事故风险,我们买了公众责任险,今年发生了一次事故,保险公司说,此类事故不属于公众责任险,他的理由是:1、这个工作应该是具备特种工种操作证(司索工)的工人操作,驾驶员不能无证操作,就像无证驾车事故不理赔一样;2、驾驶员来提货付了装车费,应该由我单位人员负责装车。
我们认为,因我单位管理漏洞,造成本次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谁有道理?请教专业人员!
谢谢各位老师,大家都提到了合同约定,补充如下: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2、对为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
3、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a。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和建筑。
4、……(地震火灾等免责条款)
我父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我个人,公证处不让办理手续,非要我的妻子写放弃房产的声明,请问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 我不想让我的妻子知道这件事,怕影响夫妻感情,如何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
我结婚了,想从爸爸的户口里分开,因为我只有半间房子,到当地的派出所说我只有半间房子就不能分,我不明白希望有人帮我解答一下,怎么样 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我父亲来我家过年,(我家住绥化父亲家住依安)因患急性阑尾炎,在绥化铁路二院住院治疗,住了7天院,术后出院 拿着铁路二院开锯的票据回去依安医保局报消 ,当地医保局说票据不是电脑打印的不予报销 。绥化铁路二院是铁路集体医院,还没上微机管理系统,票据是手写的老式票据,也是黑龙江省正规发票 ,我想知道老式的
我公司车辆将一行人撞倒,后一辆车又将行人碾压后逃逸,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法院判我公司承担九成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却按七成赔付我公司,我公司该怎么办
我在2008年6月18日与前夫通过法院调解,允许他在我与小孩共有的房子里居住到小孩年满18周岁时止.现已到期,为何法院讲不能执行叫他搬走,只能起诉叫他走.
我这种情况为何不能算工伤,怎样才能做才能换我一个公道、谁能告诉我
我在下班途中被后边来的摩托车撞到并抢走了我的包,造成右胳膊骨折,当时给派出所报了案。就这样那着派出所的东西申请了工伤认定,劳人局的回答是;这是刑事案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派出所这边又没结果。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还我一个公道。谁能告诉我、
本人于1994年因读书户口从户口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在地,毕业后回到中山市,转入某单位,多年前单位解散,现在户口在临时的集体户。本人已婚,并生有一子,我丈夫户口在当地村里也是读书迁出后毕业后迁回当地的,非农,没有房产,户口迁回后没有任何福利和选举、被选举权的。现在我只想将户口迁回出生地。请问,我的户口能
我们夫妻都是农村的,我老公是二婚,我于09年八月份把户口迁到他们家,2011年他们村重新调整土地,居然不给我分,村长说是要他前妻的户口迁出村了我才可以享受这样的权利,而且剩余的土地都还有很多都放着,和办事处的人协商过他们说道理上市应该给我分的,可是到了村长那里他就是不给我分,村长还说不管谁下来调整都不会分
我的国土证上是200平方米,可过户时只能过150平方米。国土局说,那50平方米上有一间平房,怕有争议。实际是那建平房的地是临时免租借给朋友的,也没有合同。请问,国土局有无法律依据?
我妈妈今年65岁,镇江人。年轻时是某服装厂的一名技术缝纫工。由于体制上升原厂变为大集体,78年左右厂又划规到了公社但工资待遇六不变,而且到年龄的还可享受退休待遇。但87年由于管理不善厂就倒闭了,同时到年龄的就办理了退休手续,我妈妈当时因年龄不到什么也没办就回家了。到92年时丹徒区劳动局又为三个人办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