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2007年征用我家土地建商品房。当时我家不同意,后来经过村里协商同意让给他们,但是补偿我家一间宅地基。2年后,也就是2009年,开发商因为又要征用我家土地。我家不给。他们就告我们2007年敲诈勒索他们。抓了我二伯和我爸进看守所。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的证据。当时就制造了很多伪证。而后强行判处我二伯4年有期徒刑和我爸3年有期徒刑。经我上诉孝感市法院。他们因证据不足拖了很长时间,最后只有撤诉,放人。撤诉时已经把我二伯在看守所关了9个月,把我爸关了4个月。因为我家之前交了2万元钱。说是取保候审。所以少关了几个月。之后又抓进去了。撤诉之后才一起放出来。我们觉得没有天理。打官司花了好几万。撤诉了为什么不把取保候审的钱还给我们。而且说抓人就抓了,关了这么久就任由他们关吗?国家就是这样对待我们人民的吗?
现在又要征用我家土地。在没有通知我们家的情况下强行把我家的耕地用院子圈起来锁上。没有任何手续。我们这边找律师基本没有什么用。都不敢得罪他们。我想听听您的意见。谢谢
这个案子在孝昌县所有人看来都是最大的冤案。要不是我们最后找到了一些过硬的熟人关系。这个案子估计他们做死了。说判刑就判刑,天理何在?
1:非集体土地所有人(农业户口)怎样在集体土地上建住房才合法?2:如果遇上征收,有关土地部分的补偿归谁?
各位律师好,我是西青区张家窝镇的农民,符合国家生育指标生育了二胎,到现在为止孩子已经七岁了,应然没有从集体那里分得一分地,而死去的人却仍然站着村里的土地,现在面临农村土地改造,我请咨询律师们,我能不能得到我应有的土地补偿,村里每年只补助200元钱。村里响应乡里要求在自家土地种植果木树,现在改造新农村收
最近国家征收了我老家的土地(耕地、荒地、集体所有部分地),并已经支付补偿款。老家是我爸这边的,现在老家两个老人都已不在世,就剩我爸和我叔两兄弟,我爸在七几年就从老家百色田阳县出来从军并一直在南宁工作。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爸这边应该得到适当补偿吗,比例在多少?谢谢
我家的土地于1996年通过村集体从他人手中转包过来,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晋中市土地局颁发的),现我村征地,该地块的老户要和我们分享土地赔偿费用,请问我可以通过那条相关法律驳回他们的无理要求?
我在2000年时候,在所上班的医院买到一块地,有收据,(这地是以前国家批给医院的,医院卖给了个人,我又从个人手里买来的),我盖了一套150平米的房子,一层的,没有办理房产证。邻居家的房子有3层的,有2层的,他们也是只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邻居都在对外出租,我也想接2层也对外出租,但近几年发展比较快,但估计
我由于证据不足于2010年3月2日取保候审(这1年间没有给我打过1次电话 只给我的担保人打过一次问问最近表现 有没有违反规定) 2011年2月26日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说案子快结了 说他们的上级2011年2月28日会给我打电话 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有没有离开居住城市” “能不能随叫随到”让我手机千万不要关机 让我不要给自己添麻
本人在城市周围的农村与村民流转过来了一块地进行养殖产业,并且拿到土地承包权证,另付了20年的租金。最近养殖场所在的地方要进行高速公路建设估计养殖场可能要拆迁。 我的问题是: 1:如果进行拆迁的话,那土地的补偿是给我,还是给流转给我的那个村民?? 2:在块地我才用了几年,如果进行拆迁那么租金是高速拆迁
我们农村海边的一块地,被市政府卖给了开发商。一亩才2万5,但在卖地前,我们村的人已经承包了那块地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还要补偿他,如果补偿后分到村民的钱不就没了?
我跟村在2009年签订了一份荒山及林地承包合同,合同明确写明“承包期内如遇征地,地上作物以及土地补偿费还有我的投入都归我所有,土地的出让费归村所有”。请问我的合同有效吗?除了地上作物外土地的补偿费应该给我是吧?第二个问题是我的合同还有40多年,他们不应该不成给我这一块吗?请回答。谢谢
我家85年承包果树园2.4亩,89年我家全家迁到大连。当时耕地已交回,这2.4亩的果园未收回。当时把这片果园委托别人代管,收成归他,农业税代管人自己交。2009年因修路给予补偿3万元。当时村委会发给补偿人的名字是我妈的,由于去晚了,补偿款被代管人代领走不给,经过一审、二审均判代管人返还不当得利款给我妈。且当时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