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村的集体土地于1993的出售的,但发展商到现在还没开发,请问村民可以收回该土地吗?如果可以收回就怎样做?谢谢!
我家有一栋3层楼房(占地面种200平方米,集体土地)于1990年5月份,我父亲与买方签定一份转让协议以5万元转让出(合同上我母亲没有签字,买方不是我们一个乡的),不知道现在该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我父亲已过世,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该怎么办 要怎么入手才能收回,麻烦各位大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说得清楚点,谢谢
1982年6月5号,签定了《人民公社“双包”责任制合同书》,到1992年4月25号又和村里签定一份协议,集体内容就是个人同意,村里收回承包地时,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干涉集体收回和公建项目落实。但是没有任何补偿。
二十年前因为我们村进入我们几家人的村道路太小,有一家人开出租车于是牵头将小路改成小车可以进入的道路,当时我们几家都有地方的让出地方,开出租车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开了一条约三米的道路,现在其中一家想收回当年开路让出的土地,请问可以吗?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收回做路的土地吗?
我母亲已农转非,但集体土地证是她的,她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们这里在征地,母亲随父亲已在1990年农转非,我和妹妹是农村户口,但农村的房屋证是她的
我是安庆的,我们村现在有一家是1988年全家‘农转非’进城的,在这期间他们对于先前的承包土地就没有进行管理,一直有集体管理,请问我们居民组现在可以收回集体所有吗?
我与村集体签了30租赁土地合同,自行建设厂房办公室。已过7年,现因原租金过低(对现在来说),村集体要强制收回。合同没定违约金,只写了协商解决。我想请问 村集体是否有权强制收回,我是否有权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强制收回,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一年收入十多万) 村集体是否有权强制拆除我自行建设的房屋
我办理了一份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是企业用地,想变更为宅基地用地,不知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