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办离婚手续),女方说不想过了,之后玩失踪(到现在有2年多),和配偶失去任何联系,配偶也不知道她人在哪,对小孩不闻不问。我想问一下,(1)男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问女方追要其失踪期间小孩的抚养费用?(2)如果女方出来要求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其失踪期间小孩的抚养费用,但是女方拒绝支付失踪期间小孩的抚养费用,男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女方支付?
我一个朋友,3年前和男朋友有小孩了,但是那男的沉迷于赌博却一直没有登记,她实在是不能忍受这样,故带着小孩离开了, 现在那男的提出要要回小孩,并提出诉讼。 我想问下律师老师,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决定? 如果从法律行径会有多少胜率?
各位律师好,我和女朋友未婚但有一小孩子,现在女方带小孩子玩失踪,原因是以小孩要挟我在她们家买房,我没答应。打她电话,她说不要找她们了,小孩她送人了,我去她家找过,没见到人。请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她吗,并要回小孩。谢谢。 如果她真把小孩送人了。或说给亲戚了这种情况是报警还是到法院起诉。要请律师吗?
你好,我和男友相处一年多,现在怀孕了,孩子必须得生了,但他不肯结婚,请问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小孩的户口我有权利要求落在他名下吗?将来孩子成长期间的所有事物我有权干渋吗?假如期间他对孩子不好或者不抚养小孩了,我怎么维权?
我和我的妻子结婚三年,没有领结婚证现有一女19个月,开始我们感情很好,但是因为她没有主意,听她家的不良穿梭,导致我们的感情逐渐破裂,结果经常吵架后来甚至大打出手,她多次回娘家但都被我接回来了,但是在2010年8月份因为一点事我们打了一架,结果他就在第二天早就走了,至今没回来在网上碰到过几次,但她始终不肯告
我老公跟他前妻离婚了,有个小女孩跟他前妻。当时法院判:每个月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医疗费,除报销部分外,各半负担。 现在我们结婚,自己也生了对双胞胎姐妹花,我自己身体不怎么好,所以不上班,这样就单凭我老公一个人,我觉得有点吃力。所以我在此想咨询几个问题: 1、每个月生活费是否可以少点? 2、
我离婚了。小孩现在已经9岁了,小孩法院判给我。女方有探望权。但是也不能接小孩一住就是好几天啊。法院当时判决说每月第一个星期(星期六星期天)和第三个星期(星期六星期天)可以接小孩去住。但是现在女方总是不遵守判决。我现在该怎么办。能不能去法院上诉要求抚养权归女方
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结婚已经四年,又一个两岁多的女儿。由于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和,现在我们都决定离婚。要求离婚的是我,但是她也同意了。现在她在外打工,小孩由她的父母带养。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不是有权利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我与她都没有不利于小孩以后生活的因素,都没有固定的工作。也都还有生育能力,她生小孩只是
一年前和前妻离婚,因为急于摆脱婚姻,在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上没有和她计较,只是希望她一直能关心孩子,所以只在调解协议上写了每月给我抚养费200元(是她自己说的),但现在她对孩子不管不顾,我想现在起诉她抚养费增加到每月800元,医疗教育费用各承担一半,她每月大概3500收入.是否可行?
如果在小孩(女孩)未满周岁前,通过法律手段,男方要小孩,女方也愿意将小孩给对方抚养。那是不是也要等到小孩一周岁以后才能将小孩交由男方抚养呢?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怎么权衡?另外对方要求在将小孩交由对方抚养的时候,他们要对小孩做全面身体检查,确保小孩没有身体伤害,否则要女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