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是哈尔滨一所高校教师,2006年硕士毕业参加工作,我们单位的人事制度是有编制的人事代理制度。聘用合同从2006年至2011年7月止。我于2009年考入北京一所高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与单位定的是定向培养,毕业回去工作。我毕业时间应该是2012年7月。读博期间的学费是我个人垫付,毕业后单位报销,并服务五年,此外还有一些科研启动经费及补助的承诺,当然也是服务五年为代价。现在,我考虑到2011年7月,原先的聘用合同到期了,也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想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不知这样是否需要赔偿。烦请律师指教!
我在12月25号提出辞职的,当时公司说钱要过段时间才能结清,所以11月份的提成和年底奖金还有季度奖金都没给我,今天我去问了,他说还没交给领导审批,尽量会在过年前给我,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我上周递交辞职报告,目前辞职未批准,但这个月工资绩效未给我发(这个月发的绩效是2010年12月的)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未支付我工资提起仲裁?
我是2010年考取的山东省滨州市的公务员,现处于适用期,是否可以辞职,有关程序怎样?我的任免机关是我所在县的当地人事部门还是我所在的单位?申请书是否需要申请填报? 是否会影响今后的就业?
进公司时候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想自动离开公司,但是今天,仍然没有得到上一个月的钱,而且还未和领导说,可是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因为我要去别的公司工作,但是我又担心今天和领导说我自动离职,不要二月份工资;他会和公司说,扣我一月份的钱,我该和他说吗???
进公司时候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想自动离开公司,但是今天,仍然没有得到上一个月的钱,而且还未和领导说,可是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因为我要去别的公司工作,但是我又担心今天和领导说我自动离职,不要二月份工资;他会和公司说,扣我一月份的钱,我该和他说吗???
我是09年7月份参加工作,工作地点在深圳一家分公司,总部在北京。08年10月份在学校招聘时签订了一份 工作五年内若辞职,则需缴纳办理北京户口的三万元违约金。我现在向深圳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人事向我说可能需要向北京总公司那边缴纳当初签订的那份违约金。我想问:1、这份违约金我应不应该交?交多少?2、我能不能通过法
我对象在甘肃某国企上班,现在准备从甘肃辞职回山东和我结婚,结果他们单位让她交2W块钱违约金,请问不交可以么,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呢。她的档案和户口都在那个公司呢。档案和户口能单独弄出么。
在公司上了一天班,因为面试的时候说只工作6个小时,可是去了之后变成要工作7小时,而且只有半小时给我们吃午饭。所以不想干了,没签劳动合同,就是把身份证复印件交上去了,现在身份证复印件还在那,没拿回来,应该不会有事吧,还有要不要写辞职信啊,电话是打过了。
1、试用期时间为5个月,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并没有给我一份,当初签劳动合同时候,是让我先签,公司再填信息,并没有尊重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没有提早15天辞职,公司要求扣工资,合理吗? 3、加班都是以调休处理,公司说因为离职了,一分钱都不付给我,还要扣我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的请假工资(离职的最后一天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