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请问:其中的月标准工资有具体的规定吗?能不能可以理解为最低工资标准?
我有十年没回老家探望母亲了,今年五月回去探望,可回来单位不给报销往返路费。我找到单位,会计对我说领导说了我们是财政拨款,财政部给钱就不给我报销,请问:这合法吗?
1、本人供职于国企(倒班工人,没有假日),家住外省来回要4天路程,未婚 2、申请探亲假,领导说我已经休了年薪假(7天),而探亲假的规定是不能在假日里和家人团聚1天1夜,所以不予批准 我是否应该休探亲假,理由是什么,最好要有相关的条例,我需要和他们理论的,简单可以不可以就不要说了,谢谢
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名公务员,三年前妻子去深圳一家私企工作,不是国有企业,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休探亲假的条件,是不是我妻子也必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我才可以休呢?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谢谢
你好,我是一名军嫂,距离老公部队一千多公里,老公在高寒高原地区,一年难得见一上回面,我所在的单位是私营单位,想了解下国家对军嫂的探亲假这一块有没有立法,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可以做为依据的。如果我向公司申请,公司有没有权力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