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本村一人因一点交通意外产生纠纷,这事过去半月了。他又带人晚上到我家将我丈夫打伤,我丈夫也还了手,这算不算正当防卫?他家先动手,而且三个人打我丈夫一个。我们打算进行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该怎么办?
一天,甲方30余人手拿菜刀、木棍来到我所住的小区,之前他们给我打电话让我在家里等着,我以为他们不敢,就没放在心上,岂料,这伙人真的来到了我的家门口大骂,看到这种情况,我姐姐妹妹前去劝阻,被他们砍伤,我们兄弟3个一看不妙,就返回家里拿了木棍自卫,和他们打起来,但终归寡不敌众,我们2人轻伤,甲方1人轻微伤,
请问:当我们在大街上行走时,受到别人的无故伤害时,我们不能正当防卫吗?只有在别人用武器行凶时才可以正当防卫吗?如果正当防卫我们也要被罚款和拘留吗? 问题是我妹妹并未对他人造成伤害,而她本人被别人打后住了七天医院,派出所调查(采用了施暴者姨姨的证言)说只有一个人打了,其实有两个人打了,而且他说要拘留要
我在这么一条短信,他说问我是否在家,我回答是啊,他说我要来你家杀人。请问,如果他真的来的话,我将他打死请问是否是正当防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