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小私人企业老板签了一年的非正式(不是劳动局监制,老板自己打印然后让我签名)合同,签约一年。我现在做得不爽(公司上班时间太多,没太多自由空间,还有没社保),想提早辞职离开,可以吗?
他可不可以扣押我人工?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刚过3个月试用期,但是没有签合同,但公司帮我买了2个月社保,我今天辞职了,也找了个朋友来接我工作,但是主管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递辞职信,就算找人来顶替也要扣百分之20工资,我不服,我又没有签合同,你公司凭什么扣我,我有这样的认知,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所请在这里请大家帮忙一下,告诉小妹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9年6月我入职贵港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至2010年6月,但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买保险,公司的解释是,要工作满一年以后公司才帮买保险。2010年5月的时候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直到现在,公司还是没有帮我买保险,而且签订的三年合同也没有发到我手上。我现在可以以公司没买保险为理由不用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因为我现在急
我是6月份进的那家餐饮公司,做到8月10日确实家中急事要回去,找主管签字辞职却一直不准,我已经向他们出示了母亲的病例单,但还是以证明不全不批,还说如果自动离职上个月的工资也拿不到,请问这合法吗?
我是大三出来的实习生,工作交接是公司的培训吗?合同是三年,可半年后想会学校深造。合同里写着违约的话,要支付违约金及2000元(包括公司培训,伙食补贴,住宿费)
我现在在一家琴行教钢琴,我是2010年2月底签的协议,协议说要提前三个月辞职,我是2010年7月底辞职的,9月15号离职的话,我能拿到全工资吗?
我是适用期员工,提前了十几天书面辞职,那公司不批我可以直接走人吗?有没有工资呢?
如题,而且在工作之初写了合同,但是当时合同上只有我的签名,其余一片空白,没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章,现在也没有拿到合同之类的东西。
十天前我从一家集团调到工厂(自己申请的)手续是公司调转模式,不是辞职再进。 虽然集团和工厂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也是一样的,但是集团与工厂名称不一样,所以我到工厂的时候又签了一份合同(与现在的工厂)。 现在我感觉工厂不合适我,想只提前三天辞职,请问这样法律允许吗? 另外法律有规定年底要结清
劳动合同到期了,我需提前几天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走人?因为我已经提出工作交接很久了,但老板仍拖着不同意,没法工作交接、盘点,在交接工作期满后公司可能仍然会克扣我的工资和押金,今天和老板电话沟通了,他完全一副老赖的架势···我该怎么办?我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我自己权益啊?
入职的时候公司派我去国外培训过,为期3个月。 培训的内容是如何操作公司的某个内部系统。 没有任何证书,而且该系统只是用于电子购物网站后台的产品信息管理,不涉及任何商业机密的东西。 当时和公司签的合同是2年。 现在两年还差4个月,我想离开了。 当时没有签培训协议,没有保密协议,没有约定赔偿金等,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