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阳市滑县四间房乡四间房村民。97年政府号召村民统一办理所居宅院的宅地使用证。我们众村民相应号召,在土地所指导下,按要求办理一切手续并交纳了相关费用。士地所给我们颁发了、国土部监制、盖有省、县、乡政府公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使我们的宅院得到法律保护和认可。 2009年盖房时,有一个我们宅地不相邻的村民徐XX出面挑衅不让盖,无凭无据的说;我的老宅院里有一部分她上辈留下宅地(8X4平米),我盖房需给她三万元。她又拿不出任何凭证来证眀她和这块宅的关系,纯是空口说白话。经各方调解无果。我以宅地使用证、村委、四邻证明为依据。到滑县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县法院受理。一审开庭,经法官调查、验看证据后,对被告徐XX说;你什么证据没有?凭什么不让原告盖房?还要原告给你钱?这官司你输定了!但没有当埸判决。被告徐XX通过各种手段活动,结识了滑县土地局一个干部、和这个于部在滑县法院当法官的姐姐,之后。情况突变。被告徐XX以我起诉对方侵权的起诉书为证据,起诉县政府,要求彻消的宅地使用证。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如要求政府彻消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证,须证明这个证件和起诉人徐XX存在利害关系。但是徐XX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那块宅地上的任何权力。也就是说徐XX和那块宅地没有任何关系!那利害关本身就不成立。我的起诉书是对徐XX的侵权控告,实际她己败诉,拿一个她败诉的对方起诉书作证据,去起诉县政府?县法院受理了,而且县政府还败诉。县法院以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彻了土地局为我颁发的宅地使用证。彻证依据是97年全乡、村统一办证时、办证户多、工作量大,土地部门把该他们填写的表格空了两页没填写(全乡、村一样都没填写)。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彻证后徐XX公然在我的宅地上种树。双方发生冲突。险些造成流血伤人的惨据。县法院的行政诉讼判决不但没解决矛盾,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徐XX的无理讹诈行为,激化了双方矛盾。由于土地部门的一些过失,造成这一后果,却有我们无辜的持证人来承担,这合法么?如果我们的众多的持证人知到手中宅地使用证是一张毫无法律效力的废纸时,他们会怎么做?盖有省、县、乡三级政府公章的、政府公信力何在。土地证的法律地位何在?众多持证的合法权益靠什么去维护?谁为我们持证人说句公道话?我的合法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不该彻? 政府彻消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证,须证明这个证件和起诉人徐XX存在利害关系。但是徐XX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那块宅地上的任何权力。也就是说徐XX和那块宅地没有任何关系!那利害关本身就不成立。我的起诉书是对徐XX的侵权控告,实际她己败诉,拿一个她败诉的对方起诉书作证据,去起诉县政府?县法院受理了,而且县政府还败诉。县法院以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彻了土地局为我颁发的宅地使用证。彻证依据是97年全乡、村统一办证时、办证户多、工作量大,土地部门把该他们填写的表格空了两页没填写(全乡、村一样都没填写)。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彻证后徐XX公然在我的宅地上种树。双方发生冲突。险些造成流血伤人的惨据。县法院的行政诉讼判决不但没解决矛盾,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徐XX的无理讹诈行为,激化了双方矛盾。由于土地部门的一些过失,造成这一后果,却有我们无辜的持证人来承担,这合法么?如果我们的众多的持证人知到手中宅地使用证是一张毫无法律效力的废纸时,他们会怎么做?盖有省、县、乡三级政府公章的、政府公信力何在。土地证的法律地位何在?众多持证的合法权益靠什么去维护?谁为我们持证人说句公道话?我的合法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证》该不该彻?
本人于1988-1991年间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建有房屋一栋。房屋旁有一条通向本村村道的路(宽约2.4米),路坎下有一座坟墓其墓碑离路的外测有5米的距离,路坎上离路7米处有一块坟墓的后土石。而这条路是早在我建房以前就已存在。我自建房时起就一直在这条路上出入。但坟墓的所有人于2007年向法院起诉,说我在2006年间为了出行
我母亲是下岗职工在08年在一家家具店打工销售员(没有跟老板签订合同),当时老板进了一批货,接货的时候老板没在只有我妈和另一个服务员在,由于当时厂家急着走老板打电话让我母亲把那批货接了下来打了白条签了自己名字,后来家具店黄了厂家找老板要那批货的钱,老板说不知道有这批货,结果厂家就把我母亲告上了法庭!法庭
我是在国营企业干工程审计的职工,已有22年工龄,由于现在的公司领导对这个专业不懂,实在无法沟通,我就要求调动,可是他非要我和我公司签一个三方协议,现公司为甲方,我要去的公司为乙方,我本人为丙方,内容大致如下: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调动工作,甲方同意;乙方应给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乙方今后不得以
我家亲戚有块地,不过他在十几年前就搬到香港了,我想现在我可以得到这个使用权吗?
我家亲戚有块地,不过他在十几年前就搬到香港了,我想现在我可以得到这个使用权吗?
农村宅基地动迁应该按照宅基地使用证面积算还是应该按使劲使用面积计算
您好 我想问一下现在我们村马上要整体动迁,但很多户宅基地使用证的面积和实际的面积有很大出路,政府征用应该按那种面积给我们补偿。
因房屋构造原因..热水器没有打通风口..使用后导致中毒.同时晕倒时摔伤..这个责任是由房东负责吗?负
因房屋构造原因..热水器没有打通风口..使用后导致中毒.同时晕倒时摔伤..这个责任是由房东负责吗?负全责还是负百分之多少
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几人是不是等同于几人共有?
请问: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3人)是不是等同于3个人共同拥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是的话该宅基地在要出租或出售时,再或是建房合作时,协议是背着另外两个人和对方签定的,签字的只有土地使用人某某1个人,那这份合同生不生效?成不成立?这两个人有没有权力撤消该协议呢?谢谢!!
现状:我与老公现有住房是婆婆的名字,价值180万。婆婆与公公另住一处。现在我们俩计划买房,准备将现在住的房子卖掉,为了不贷款,买新房还差70万由我娘家出。问题是,老公提出要买的新房子写他与婆婆的名字,娘家说房本是谁的名字就由谁写借条。现在老公不写,还说:“是你要换房子的,要写你写,与我无关。”我该怎么办
您好: 我是安阳市滑县四间房乡四间房村民。97年政府号召村民统一办理所居宅院的宅地使用证。我们众村民相应号召,在土地所指导下,按要求办理一切手续并交纳了相关费用。士地所给我们颁发了、国土部监制、盖有省、县、乡政府公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使我们的宅院得到法律保护和认可。 2009年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