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安阳市滑县四间房乡四间房村民。97年政府号召村民统一办理所居宅院的宅地使用证。我们众村民相应号召,在土地所指导下,按要求办理一切手续并交纳了相关费用。士地所给我们颁发了、国土部监制、盖有省、县、乡政府公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使我们的宅院得到法律保护和认可。 2009年盖房时,有一个我们宅地不相邻的村民徐XX出面挑衅不让盖,无凭无据的说;我的老宅院里有一部分她上辈留下宅地(8X4平米),我盖房需给她三万元。她又拿不出任何凭证来证眀她和这块宅的关系,纯是空口说白话。经各方调解无果。我以宅地使用证、村委、四邻证明为依据。到滑县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县法院受理。一审开庭,经法官调查、验看证据后,对被告徐XX说;你什么证据没有?凭什么不让原告盖房?还要原告给你钱?这官司你输定了!但没有当埸判决。被告徐XX通过各种手段活动,结识了滑县土地局一个干部、和这个于部在滑县法院当法官的姐姐,之后。情况突变。被告徐XX以我起诉对方侵权的起诉书为证据,起诉县政府,要求彻消的宅地使用证。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如要求政府彻消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证,须证明这个证件和起诉人徐XX存在利害关系。但是徐XX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那块宅地上的任何权力。也就是说徐XX和那块宅地没有任何关系!那利害关本身就不成立。我的起诉书是对徐XX的侵权控告,实际她己败诉,拿一个她败诉的对方起诉书作证据,去起诉县政府?县法院受理了,而且县政府还败诉。县法院以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彻了土地局为我颁发的宅地使用证。彻证依据是97年全乡、村统一办证时、办证户多、工作量大,土地部门把该他们填写的表格空了两页没填写(全乡、村一样都没填写)。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彻证后徐XX公然在我的宅地上种树。双方发生冲突。险些造成流血伤人的惨据。县法院的行政诉讼判决不但没解决矛盾,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徐XX的无理讹诈行为,激化了双方矛盾。由于土地部门的一些过失,造成这一后果,却有我们无辜的持证人来承担,这合法么?如果我们的众多的持证人知到手中宅地使用证是一张毫无法律效力的废纸时,他们会怎么做?盖有省、县、乡三级政府公章的、政府公信力何在。土地证的法律地位何在?众多持证的合法权益靠什么去维护?谁为我们持证人说句公道话?我的合法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不该彻? 政府彻消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证,须证明这个证件和起诉人徐XX存在利害关系。但是徐XX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那块宅地上的任何权力。也就是说徐XX和那块宅地没有任何关系!那利害关本身就不成立。我的起诉书是对徐XX的侵权控告,实际她己败诉,拿一个她败诉的对方起诉书作证据,去起诉县政府?县法院受理了,而且县政府还败诉。县法院以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彻了土地局为我颁发的宅地使用证。彻证依据是97年全乡、村统一办证时、办证户多、工作量大,土地部门把该他们填写的表格空了两页没填写(全乡、村一样都没填写)。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彻证后徐XX公然在我的宅地上种树。双方发生冲突。险些造成流血伤人的惨据。县法院的行政诉讼判决不但没解决矛盾,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徐XX的无理讹诈行为,激化了双方矛盾。由于土地部门的一些过失,造成这一后果,却有我们无辜的持证人来承担,这合法么?如果我们的众多的持证人知到手中宅地使用证是一张毫无法律效力的废纸时,他们会怎么做?盖有省、县、乡三级政府公章的、政府公信力何在。土地证的法律地位何在?众多持证的合法权益靠什么去维护?谁为我们持证人说句公道话?我的合法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证》该不该彻?责任谁来负?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维护?
本人于1988-1991年间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建有房屋一栋。房屋旁有一条通向本村村道的路(宽约2.4米),路坎下有一座坟墓其墓碑离路的外测有5米的距离,路坎上离路7米处有一块坟墓的后土石。而这条路是早在我建房以前就已存在。我自建房时起就一直在这条路上出入。但坟墓的所有人于2007年向法院起诉,说我在2006年间为了出行
在孝敬赡养父母这个问题上,我们做子女的有义务承担,这也是从责任吗
我想请问下在孝敬赡养父母这个问题上,我们做子女的有义务承担,这里能涉及到责任吗、在这个问题上义务与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能相互挂钩共同使用吗 只要我们尽到义务了,而后面的就不会发生责任问题了
谋单位将一辆未年审未投保交强险的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该单位有无赔偿责任?
谋单位将一辆未年审未投保交强险的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该单位有无赔偿责任?
因房屋构造原因..热水器没有打通风口..使用后导致中毒.同时晕倒时摔伤..这个责任是由房东负责吗?负
因房屋构造原因..热水器没有打通风口..使用后导致中毒.同时晕倒时摔伤..这个责任是由房东负责吗?负全责还是负百分之多少
我的好朋友怀孕了,男方答应要娶她,可是后来,男方以身体不适为由要女方去流产(男方当时正咳嗽不止),女方答应男方的要求,事后,男方就以家人不喜欢为借口提出要跟女方分手,请问像我朋友的这种情况有法可依吗?男方还是公务员呢
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几人是不是等同于几人共有?
请问: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情况中注明的(人口:3人)是不是等同于3个人共同拥有这块宅基地?如果是的话该宅基地在要出租或出售时,再或是建房合作时,协议是背着另外两个人和对方签定的,签字的只有土地使用人某某1个人,那这份合同生不生效?成不成立?这两个人有没有权力撤消该协议呢?谢谢!!
失主把手机弄丢了,被我捡到了,但是在没归还失主的时候却被我弄丢了。请问我该要付什么责任?失主现在就说是我偷得,还说我是捡到故意不归还。
租的房子 由于冬天冷没要暖气 水表被冻坏漏水 将楼下漏了 这个责任应该怎么付??
租的房子 由于冬天冷没要暖气 水表被冻坏漏水 将楼下漏了 这个责任应该怎么付??
我有驾驶证,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车刚通过一个没有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被对面一辆突然超越中心线左拐弯的车撞上。我该不该承担责任?
现状:我与老公现有住房是婆婆的名字,价值180万。婆婆与公公另住一处。现在我们俩计划买房,准备将现在住的房子卖掉,为了不贷款,买新房还差70万由我娘家出。问题是,老公提出要买的新房子写他与婆婆的名字,娘家说房本是谁的名字就由谁写借条。现在老公不写,还说:“是你要换房子的,要写你写,与我无关。”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