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现在出现一种现象,土地越来越少了,农民基本上没有什么耕地,大部分都被本村的村干部租出去或变为宅基地卖出去,而在买卖和租凭的过程中村民很少人知道这些信息。对于这种现象,这些村干部的做法是否得当,有什么法律依据。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阻止他们这种行为。现在的感觉就是谁是村干部,村里的土地就是谁的,完
甲是A村人,在B村买了房屋和土地(家庭承包),现想将户口迁入B村,B村村委会已经同意迁入,但是在派出所办户籍时,派出所拒绝办理,请问:派出所拒绝办理有法律依据吗?是什么?
以下是土地承包的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赵某 乙方:熊某 证明人:陈某、张某 经双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土地68亩。乙方承包年限为终身所有。承包费是10万元整,在种地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一方违约,应给对方5万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双方从即日起生效。 付款方式:2006年付5万元,200
我妈的现任老公得癌死了.我妈和他结婚三年.照顾他到死.死后她没钱办殇葬.就把她现任老公名下的土地卖给了死者的哥.他的哥钱没给我妈.一部分他哥用在殇葬上.一部分到现在也没给.已经两年多了.当时是写了协义.我妈也按了手印.还有中间人.中间人是他们的堂弟.请问这个买卖能反悔吗?
我妈的现任老公得癌死了.我妈和他结婚三年.照顾他到死.死后她没钱办殇葬.就把她现任老公名下的土地卖给了死者的哥.他的哥钱没给我妈.一部分他哥用在殇葬上.一部分到现在也没给.已经两年多了.当时是写了协义.我妈也按了手印.还有中间人.中间人是他们的堂弟.请问这个买卖能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