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了三张信用卡 以前记录良好 去年父亲生病得了绝症 把三张卡 全现金透支了 两万多 因为我是四川人在老家照顾父亲 没有收入 一直拖欠未还 之前的存蓄全用光 直至父亲去世 想快点把 欠款还上 到建筑工地做民工 活又不好没有收入 现在银行 起诉了我 公安局说我已经被网上通缉 让我把款项快点 还上 但是我之前的存储已经用尽 现在只能用上班的收入来还 我网上搜了下 自己先去公安机关自首 如果被判坐牢 后还是要还款 我担心 我坐牢期间 银行利息会越积越多 等我出来 估计就没能力还了 现在我是先上班把款还掉呢 还是先去公安机关自首 我很纠结 不是我想逃避 请律师给我一个建议好吗 我对法律方面 真的还很 懵懂 谢谢了
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现在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找我还钱,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陈晓云律师,你说的确凿证据应该是由谁来出具。银行现在只有我的证件的复印件,就凭这个东西他能向我追讨吗。银行现在一直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我问他们经办人在哪里,叫来和我对质。他们的解释是信用卡工作人
你好,今天去人行查询不良记录发现多了几个银行的户头,而且被恶意消费2w左右,我该怎么办?去公安局报案不给立案。请求帮助,谢谢。
还是老问题:我的信用卡的额度是8000,透支后加上利息是8700左右,现在三个月了没有还过钱,银行称如果不在最后期限全额还清就像公安机关报案。因为经济因素,无法全额还清,跟银行协商无果,但还是先还了一千元,请问这样的情况会被立案侦查吗?会有什么后果呢? 众人说法不一,有人说根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会被追究刑事
我于2007年大概5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期间有交通银行跑信用卡的业务员到公司去跑业务,然后我们很多人一起办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6月份我就离职了,然后到了吉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11月份申请调到了临沂办事处,大概是08年下半年接到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我的信用卡在上半年透支一
一个人以农业银行的名义,要我的身份证号和银行信用卡号,但是密码没给他,二十分钟后,农行发来信息说我的信用卡被透支2000元,打电话核实,确有此事。不需要密码,光有身份证号和信用卡号,就能被透支。已经报案,被透支的钱还能找回来么?
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警察一直没有找到人,躲了一年多,欠款已还
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警察一直没有找到人,躲了一年多,欠款已还清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