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合,从结婚到现在就每天不停的吵架,以致于我现在对这段婚姻已经没有多少感情了,我们才结婚一年半,可我早早就有了离婚的想法,可是我的孩子到现在才七个月,我不想孩子这么小就没有母亲,所以才下不了决心。 可是现在和公婆一起住,矛盾本来就多,也有文化,地域上的差异,所以关系也不怎么好,但我为了孩子不受制,一直没有与公婆起太大的冲突,而老公有了冲突也会想着他的父母,根本不顾我的感受,怀孕的时候,我什么也没买,只是吃的多一些,就说我们家的钱都是我花的,而现在我也有了工作,一个月一千多,上五险,也不误照顾家,然而在他们看来我还是那么讨厌,每天霸占着孩子,还不允许我们娘家人问候一下孩子,好像娘家人就要害这个孩子一样,我真的没见过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父母。 我觉得他们挑唆大儿子离婚以后,还想挑唆我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我想离婚,迫切想 离婚以后我不想要孩子,我对婚姻已经失去了信心,我也不想要这个家的财产,就当孩子的抚养费了,只想轻轻松松的离开这个让我伤心的地方,不知道律师们会给我什么提示。
请问律师们:我的妻子已有外心,要和我离婚所要我一次性支付子女费13万多,我是一名职工,她是下岗工人,我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前妻留的现年15岁,小姑娘5岁,我要求一人带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这样可以吗?
请问律师们:1、我的妻子已有外心,起诉要和我离婚,小女儿她抚养所要我一次性支付子女费13万多,(女儿成长过程中重大疾病及大学费用另计)我是一名职工,她是下岗工人,我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前妻留的现年15岁,小姑娘5岁,我要求一人带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这样可以吗? 2、妻子提出要我父母所买的楼房,和我母亲开的
我们的案件与2010年6月13有效。被执行人应支付当事人2.3万元,但到现在被执行人还没有赔赏,请问现在被执行人应该给与当事人的利息是怎么计算?谢谢
男方与女方结婚4年,有两个儿子,现男方失踪,女方欲诉于法庭与男方离婚,请问孩子的问题会如何解决,男方家长想要一个儿子,法院予以支持吗?
(1)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未和好持续分居6个月及其以上的,再次起诉离婚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请问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2)我是3年前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共同生活在一起,然后又现在开始分居10个月了,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吗?(3)这次起诉是二审吗?
我想问一下关于离婚赔偿怎么解决,就是我家小叔离婚呢可他们结婚才一年多。但婚后没有在一起生活,他老婆总在娘家住不回家,几时回去了两人也不在一起睡,一个在沙发上一个在床上,现在他们正在离婚,可结婚的时候我家给她聘金是四万五,即使离婚后她应当赔偿我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