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老公的父亲生前有遗嘱说房子以后留给他但是遗嘱被他哥哥和妈妈抢走了,因为我们是二婚估计是怕房子落入我的手里,老公比我大很多,因为这个我们争吵了,并且搬离,房产证现在还写着已故爸爸的名字,我们现在顾虑的是他们会不会在我们搬走后将房产证改为其他子女或者母亲的名字,如果要是改了是不是我们就一点遗产也分不到了呢,跪求解答!谢谢!!!
女方婚前全额付款房子一套,在婚后归还父母(房产证更名)。目前育有一女,居住男方家,与男方父母一起居住,此套房为男方唯一一套房,有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目前仍有公积金贷款需归还,是男方的名字。如将来男方起诉离婚,可否要求男方安置女方及孩子?
男方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现有住房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家人出资。房产证日期是在结婚证之后。婚后共同还贷。有贷款合同一份,上面有双方签名,但签名时,本人不在场,老公代签的。还贷的存折是老公的名字。这样我可以分割一半房产吗。 现有一男孩,11岁。男方以女方工作繁忙,女方父母年纪较大,无法帮助照看孩子,男方
在农村,夫妻双方共建一间房屋,但土地証是夫妻双方各佔一部分办理了两个土地証,现如需办房产証,有什麽方法,因为去问过国土说要两个土地証合在一起才能办,请问该怎麽做,是否需要公正。
康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马上要和男友结婚了,他有一套房,首付是他付的,那我们婚后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我能在房产证上添上我的名字吗?房产登记部门会帮办吗?因为是月供,房产证压在银行,那能办不?
结婚后男方和女方的父亲住在一起,当时房子是女方父亲单位的,后来通过优惠购房,把房子买了下来(房子名字是女方父亲的)。女方的父亲在活着的时候,我们到公证处,办理了女方父亲无偿赠与女方本人的手续(房子名字现在是女方的)。想问一下,现在这套住房是如何分配的。
1999年我由于没有房子,在村里批了一块地。当时不能办房产证,我就将地口头送给别人盖房子。除了那块地皮一开始是我申请下来,写的是我名字,后来所有程序我都没有参与。05年房子办了房产证,但是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变成了别人的。那这套房子跟我还有关吗?我还能拿回来吗?
我叔叔有套房子,十几年前买出去,当时只签了份协议,并无过户,现在拆迁,想把房子要回来,买主不是本村大队的,我叔是本村老户人家,还能要回来吗?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如果要的回来,那房子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