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麻烦您一件事。我丈夫六十年代出生于农村,是农村户口。八十年代末考入大学,户口迁走。可九十年代重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上,依然有我丈夫的名字。请问,这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有效吗?我丈夫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吗?谢谢
我村于10年前出租土地给工业园区开发使用,每亩地给1000元补贴,年龄合格的给办了地劳保,年龄不合格者则拿了两年每月290元的补贴,再到年龄合格后办劳保。 期间工业园区把租用土地卖给了厂方建厂,还有小部分土地建造了三套小别墅卖给了私人使用。 我想请问,一般农村耕地租赁时间是多少年? 我们拿了以上补贴后,还有
我家有五口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中目前我是户主。自94年分地以来,开始有的我的地。当时分地时,都知道我父亲做生意,没有时间种地,原村长也就没有实际分给我地,只是各项补助费用开始有我的一份.2011年1月,新村长说,村委会登记簿上没有我的名字。说,没有我的地。以后各项费用补助给我撤销。将近20年一直有地,一下子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个人向集体租赁,当时签订协议,如果遇到拆迁,三七分成,现在个人不同意和集体三七分成,要推翻当初的协议,是否可以推翻。怎样的协议才符合法律效力。
粮食局在60年代初期从我们村租用一块土地建了粮所,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因为村里会计几经换人,当时的合同已经找不到,粮食局手里也没有这个粮所所在地的相关手续,我们村还能要回来这块土地吗?应该怎么讨回?有人说粮食局是政府部门,这就是国家的了,是这么回事吗?
村里未经村民同意把地收回去,现在又租给(承包)给别人扣大棚,共得100万,没有给村民一分钱,这种做法对吗?如果不对应该怎么分配.急急急
我家于2003年在本镇三义村购买一农户住房,于2004年4月入籍三义村,我家是农村户口,我们入户那里三义村应该是有田地的,由于当时的疏忽和大意,就我家的田地和原住户及村委会没有签定有关的条约和协议,现在出现我家与原住户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证争执问题,现在我们村我们组的一部分田地被镇政府征收,卖给一个大老板建
我家85年承包果树园2.4亩,89年我家全家迁到大连。当时耕地已交回,这2.4亩的果园未收回。当时把这片果园委托别人代管,收成归他,农业税代管人自己交。2009年因修路给予补偿3万元。当时村委会发给补偿人的名字是我妈的,由于去晚了,补偿款被代管人代领走不给,经过一审、二审均判代管人返还不当得利款给我妈。且当时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