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签过合同 2009至今没签合同,没交保险,现在我不去上班了,这种情况下到底是不是自动离职?是否可要补偿?
我从3.17-4.2号入职进入酒楼培训,因为是做25天有三天休息,所以4.3-4.6连休三天 4.7做到4.25号(4.25是酒楼开业) 因为实在是太累 作息时间没固定 每天早十点做到晚十点十一点十二点都有 4.26号我旷工三天 4.29号交的辞职申请 3月份有存休一天 三月份的工资在4.16号已经发了 我想请问旷工三天算不算自动离职 算的话当月工
我是2000年进入一家台资企业至今,已11年了,2011年2月28日向企业主动提出离职,因为找到下家了,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还有我是非农业户口,进这个公司至今这个单位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能否要求其补交.
员工走时说请假,但她因与会计关系较好,把押金单交于会计,让会计想办法退押金给她,当月发工资时由会计帮她代领工资。会计私自退押金时却被经理发现,而后员工打电话过来说回不来了要辞职,其实她走时已经跟会计说不做了,这样的情况可以按自动离职来处理吗? 补充一点,收取押金是因为在职期间公司会提供一些工衣,还有
在公司工作四年多了,未签劳动合同,还扣了500元公司资料费,去年换了领导,公司为了留住我,给我送了一台电脑,现在公司发展一点也不好,想自动离职,拿电脑算不算职务侵占?还可不可以要求公司以未签合同付我双倍工资,我做业务的,底薪1000元,其它都是提成,一个月基本有三千到四千,我们也没有工资条,签了字拿
上班两天,发现不适合公司要求,自动离职。请问工资是按北京市最低标准算呢,还是按上班时谈的工资算?合同还没来得及签。 谢谢啦 自动离职,和被公司辞退是一样的计算方式吗?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吗?
我是2011年在青岛一家服装厂自动离职出来的;合同期还没到;我去别的厂子面试也面不上;新厂子说让我去原单位解除合同;我能解除吗1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 对其造成的损失以及工作期间造成的损失,企业可否劳动仲裁? 1、签合同,到期后自动离职,离职后发现工作期间的损失 2、未签合同自动离职,离职后发现的工作期间损失。 请就以上两种情况解答,谢谢 另外,无论是否签合同或合同到期后,自动离职是否可认定旷工,而不必做任何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