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两个人开个公司,双方股份都是50%,现在乙要我把20%的股份卖给我,我们两个签个股份协议可以吗?这样有法律效益吗?
我公婆于04年以老公前妻的名义出资购买了5万元私人电站股份,并未告知前妻有以她名义购买此股份也未签订任何形式的赠与合同等,股权凭证一直在公婆手里。06年老公与前妻离婚,财产约定在谁名下谁负责。当初公婆以老公前妻名义出资购买股份只是为了避免产生将来作为遗产的股份转让问题,并非赠与。一直以来,其股份产生的分
我在一家私人珠宝公司上班 去年老板分了股份签了股份认购书 当时一共14个股东入股 公司总资产是200万 员工A配的股份是10万 他只入股了4万(其余6万股份为虚股每年配送1点2万) 员工B配股是10万 实际入股也是10万 去年年底的时候公司实现利润两百万 员工A分红得 5.2万 员工B得10万 今年老板要我也入股 也是给我配的10万 员工
我与两人投资办厂,有一个人站、占大股,我占百分之二十的股,可是后来厂子有所收益,但是每年一直拿不到钱,当厂长的那人一直借口说厂子生意不好没有钱,但是自己房子车子全换成高档,查账又查不到,我该怎样做才能合理的获得自己的利益
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妈咪宝贝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
我有个亲人,他说他爷爷那一辈有xx银行的股票凭证,但一直没有怎么注意这件事,后来那张凭证已经丢了,想请问一下,他还有机会拿回他的股份吗?其实那张凭证也是在30,40年之前得到,到现在还有用吗?主要是关于香港那边的法律不懂....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前年我去东阳工作 做销售员 然后通过我的搭线 东阳公司跟韩国公司 合资成立了 合资企业 中方占股55% 韩方占股45% 然后 韩方给了我 合资企业韩方投资额的10%利润股分 现在问题是 前年合资企业亏损 去年开始盈利了 可是我现在在外边自己开公司 需要资金 所以现在想卖出这个股份 我该怎么办好呢 直接
因我于06年与别人合伙开办公司,投了两股,到现在分红的时候因为少我太多钱我想起诉,然后现阶段瞒着其他股东调取公司账目等材料,(我经过公司原来的网管从公司邮件中截取了财务的一些相关邮件)我想请问如果起诉,怎样的关于利润的材料才是有效的,然后我现在弄这些东西是违法行为不?
我是2005年8月正式办理退休,现在我要咨询问题是,我企业从2002年开始进行改制到2005年9月上报国资委,同年12月审批同意书下来。我是一名征地工和我一起进单位的征地工都得到股份,而我没有得到。我是否可以应该得到和我同等征地工条件的相同股份。如果可以得到,那么是否可以追求05年到09年的股份补偿。希望解释的详细一些
新成立个公司 我有10%的股份大股东51%的股份 但是要求我当法人,我可以当这个法人吗?法人的权利 义务 跟责任都有什么啊 谢谢
同事新开一公司,给我们两个选择:1、在目前的基础上提薪水,没有获得股份的权利 2、降薪,获得公司的股份。新开的公司有股份么?在这种情况下么,我有些犯难啊,对于新开公司股份这个东西知之甚少,希望有人能帮我解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