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9月28日买的商品房,还没交房。当时交的天然气和暖气初装费,按现行政策购房可减免。我想知道以前交的能退吗?
急盼您解决;我是2008年在雄县买的房。2008签的合同当时在所签的合同中粘着一张纸。上面有一个条款是天然气初装费(用户自理)。2009年6月分接到入户通知其中天然气初装费写着是1650元。2010年6月我们去办理入户手续时被告知自2010年四月五日起天然气初装费要交2100元,(在这之前开发商和燃气公司均未通知过我们天然气初装
请问,2012年之后购买的商品房在入户时,还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天然气初装费嘛?
请问,2012年之后购买的商品房在入户时,还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天然气初装费嘛? 还有就是在购房合同条款里写着交房的最后时期和遇期的赔偿方案。可是交房日时,已经超期10来个月了,开发商确拒不赔偿!如何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