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有些问题想咨询,由于事情比较复杂,可能会写的比较长,请见谅。 我1972年生于西安,父亲是南京人,母亲是西安人,1974年父母离婚。1987年父亲带着我一起回到了南京,户口也迁到了南京我大奶奶那里(父亲伯父的爱人)。由于在南京没有房子,一直租住别人的房子相依为命。1995年我开始到广东打工,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1998年我曾经回到南京看过父亲,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加上父亲居无定所失散了,再也没有联系,我经常在网上搜索父亲的名字,一直没有找到和父亲有关的信息。 今年2月份,我再次尝试在百度搜索父亲的名字,偶然发现一篇小学生的作文,说在南京下关区商埠街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孤寡老人,名字和我父亲一样,我立刻查询商埠街社区居委会的电话,联系了居委会主任,确定是我父亲,而且已经双目失明。居委会主任告诉我,父亲住的是别人借的房子,十多年没收过租金,现在要拆迁,要我立刻过去接人,并解决租金问题。我询问了父亲的情况并问父亲够不够办理廉租房,主任说应该够,一切你来了再说。 3月2日晚我到了南京,居委会主任见到我说让我赶紧把父亲接走,他的低保金可以汇给我, 并带我找到了父亲住的地方,是一个没水、没电,大约9平方的破棚子,我当时非常的震惊,看到父亲成了那种我想象不到的样子,只顾抱着父亲哭,也顾不上问居委会更多的情况。当天晚上我就将父亲接到了下榻的大桥饭店,和父亲聊到很晚,当我问起是谁借给他房子住时,他觉得很奇怪,说房子房管所的,和别人一点关系没有,他每个月都按时付房租的:2001年时,他的一只眼睛还可以看到一些东西,他申请了房管所的公房,填写了表格,并交给了商埠街居委会,一段时间后,父亲这时已经完全看不到东西,居委会安排他住在公共路6号,由于这个房子之前是一个老太太承租的,我父亲进来前一天老太太过世了,父亲不愿意住,居委会说在这里临时住3、4个月过渡一下,好一点的房子下来了就可以搬。后来再也没有音讯,一住就是十年。令人气愤的是,从2003年开始,这个房子断电、断水,为了一口水摸摸索索到处找人要,到处找人求。八年来父亲没洗过一次被子,没洗过一次衣服。2009年时,有一次居委会来送低保金,父亲感觉有人绕过他进到房间里面,等居委会的人走了,父亲在床头摸了半天,最后发现身份证没有了,他认为居委会的人拿走了他的身份证,我听了当时觉得可能是父亲多疑了。我问父亲每月的房租有没有单据,父亲告诉我,房租是两个月收一次,每月4.3元,每次交8.6元,单据收租金的人都给了,在床上褥子下压着。 第二天我和父亲到下关区分局办理二代身份证,下午一起找到了房管所想查清楚2001年父亲申请的公房在哪里,房管所却说他们现在不管这事情,只管维修、收租金。后来到父亲住的地方,周围邻居都过来围观,一个住在附近的人对我说,这事你要找居委会,你爸爸是有房子的,居委会把房子租出去了。我当时觉得奇怪,心里想肯定是那个人不了解情况,我父亲住的是公房,哪里会有自己的房子,也就没往心里去。并且在父亲的床头找到了几张收款的条子,是白条子,上面写着姓名,金额4.3x2 8.6 的字样,但是名字却不是父亲的,我告诉父亲条子上写的名字是别人的,父亲气得手发抖。 下午我找到居委会,问居委会主任,父亲每两个月交一次租金,每次8.6元,怎么说他没交租金呢,委会主任说打电话问一下,拨了两下电话号码又把电话挂了,问我条子上的名字是不是你父亲,我说不是,她说那就是了,人家把房子借给你爸,收租金也是应该的,也没多收一分钱,你有什么好说的呢,按道理你爸爸找到了你,低保就没有了,你现在赶紧把你爸接走,我保留你爸的低保,再帮你申请廉租房,等有了消息让你爸爸再回来都可以。 我到父亲的住处劝父亲和我走,等廉租房有了再回南京,父亲不愿意,父亲说既然可以申请廉租房,现在这里拆迁,让居委会安排一套过渡房总可以吧。我只好又找到居委会,居委会主任说这不可能,都是自己解决,并且说,如果你不把父亲接走,出了什么事情你不要后悔。 3月5日、6日两天,居委会不上班,我也连着劝了两天,父亲终于勉强同意和我住两个月,然后就回南京。星期一我到居委会,主任板着脸问我什么事,我说父亲愿意和我走了,只是过两个月就来,到时候我自己帮他租房子过渡,看得出来主任当时就高兴了,告诉我低保金到时候给我汇过去,并留下了我的银行账号,我问办理廉租房要什么手续,主任说没有手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就可以了,我提供了复印件,临走时主任突然问我你爸爸的身份证是不是也换了,我说重新办理了,她愣了一会说:你爸爸要回来你提前通知我一下。3月7日下午我购买了返回的车票。 当天晚上我在大桥饭店门口,遇到一个人,他问我:看到你每天搀扶一个盲人进来,那个人是不是住在公共路,我说是啊,你怎么知道,他告诉我他也住在公共路,并且告诉我拆迁是有补助的,我说房子不是自己的,是房管所的,他告诉我一样有补助,按规定9平方米是保底价25万,如果是房管所的房子交10%给房管所就可以了,还有安置费、过渡费等等,我才弄明白还有这么回事,由于这次回到南京我带着孩子来的,孩子还要上学,我也无法长期居住在饭店里,我自己在外地也是一直租房子住,对相关法规不太了解,只好带着父亲先离开了南京。 回来后我在网上查询了南京市有关拆迁的法规,看到确实租住公房是有补贴的,即便是租的私房,也有一定的补贴,还有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等等,自己过渡的过渡补助费还要加倍。而居委会没有和我提起任何费用,只是催我赶紧把父亲接走。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 1.怎样查清楚居委会是否利用父亲的身份证申请了公房并出租掉了,如果是这样我怎样维权? 2.现在拆迁了,我父亲是否可以得到相关的补助,如果存在父亲承租的公房并被居委会租出去,我父亲还能得到补偿金吗?
父亲二婚后,那女人就走了,没有消息,大概8、9年了,因父亲年龄大了,我工作忙,所以请保姆照顾父亲 ,,这种情况法律上还认定他们是合法夫妻吗?父亲说提出离婚,房产证上是父亲和那女人的名字,现在父亲是否可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应怎么做?如果离婚该怎么做?
死者是在昆明工地上班的,但老板说是病死了。我们不相信就报警了,也尸检了,结果是受外力引起大动脉出血,失血过多死的。第四根肋骨骨折,颅骨板骨折(就是脑后的骨头,头皮有一公分的伤口)。现在警方说还要调查,叫我们先把尸体处理了。请问一下,我们现在可以处理尸体了吗?处理了以后对案件有没有影响?还有就是现在我
我一个朋友向我借款110万,当时说借去办资质证书和购买设备,说好半年还清的,但陆陆续续还了我10万,就不肯还钱给我了。当时借钱给他时,他有开二个公司还有一个工厂,有私房一套,营业房4处共7间,工厂一个,小车2俩。第二年他就和老婆离婚,净身出户,(但到现在还在一起吃住),把公司发人改为小姨子和儿子,工厂产权和
我小叔在昆明工地上上班,一天工地老板打电话回家说是死了。等 我们到昆明老板说是病死的,前几天又跟别人打了架。后来回到工地上因为下雨休息了几天,在死前一天晚上还加了6个小时的班。我们不信就报了警了,经过法医鉴定是受外力导致大动脉断裂大出血,失血过去死亡。第四根肋骨骨折,后脑骨骨折。现在派出所的说是打架造
和前女友未婚生子,因双方性格不和,感情破裂,孩子随女方生活,抚养费问题还没有协商解决,请问这种情况,男方还可以和现任女友结婚么?如果男方不把未婚生子的情况告知女方,结婚后会承担什么后果?
您好!我有点事情想问你,我们村有这么一个情况,同是一个村子的人,村长批给隔壁家建一百平方面积的房子,同一时间我们家想建个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他都不肯批,最后经过我们长时间的投诉后,村委会的领导们都签字同意了我们家盖那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在我们盖房子时,隔壁家的人就跑来恶意骚扰我们,在我们要建的房子旁烧
我爸爸年轻时在武汉某厂上班,有20年工龄,2002年他签了一个一年的劳动合同,当时没仔细看,后来才知道那个合同是一年的劳动关系合同,但是爸爸实际又没去上班,一年以后厂里要爸爸买断,爸爸没买断,然后厂里就把爸爸的养老金给停了,现在爸爸想回去上班,可是厂里又不让爸爸上班,能有什么办法再去上班啊?还有养老保险的
2007年甲方购买乙方房屋。当时,乙方本人不再当地,双方合同尤其父亲代签,(但无委托书及公证)。今年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合同不是产权人所签名,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书,请问是否可以向乙方要求重签合同?假如乙方反悔,要向甲方追回房屋产权,甲方是否必输无疑?若甲方败诉是否只能追回合同上已付的资金? 谢谢各位!
我父亲于本月末下班后直接参加公司集团举办的团拜活动后与回家路上突发心肌梗塞,死在路上。像这种情况怎么
我父亲于本月末下班后直接参加公司集团举办的团拜活动后与回家路上突发心肌梗塞,死在路上。像这种情况怎么认定?是否算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