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天津人,男方为外地人,婚前男方在津没有房产,现育有一子。因为女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出于对男方的精神赔偿,女方在双方制定的协议上写明愿意支付男方十万元的精神赔偿金作为离婚后男方购置房产的首付,且孩子归男方所有。这个协议并未经法律公证,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结婚时,新房为女方父母所购,户主亦为女
我是原告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给我20万元 但被告已退休 被告的爱人也失业 孩子还在上大学 明年就毕业了 这种情况下 如果被告本人无力偿还 孩子毕业后有义务替其偿还么 如果被执行人过世 是不是就由其子女偿还了呢
父亲过世多年,母亲并不勤劳,常年在茶馆中打牌。 只要缺欠打牌,便以儿子媳妇名义借钱。 当儿子媳妇发现时,母亲以借外债近4万。 儿子媳妇生活也困难。 母亲并没有觉得有愧,既然借债已经挑明,她认定母债子还,她死后的事就不关她的。儿子媳妇在帮她还上2万后,并且以与母亲分家为条件。 现在他们与木请并不住在一
我妈前些天杀人了... 昨天人家找我和我哥哥商讨赔偿问题..对方提出5万元的要求... 对于死亡赔偿和丧葬费的标准我也算过.大概在10万左右. 但是我认为我母亲有他的民事行为能力.我们虽是她子女.却不是她的监护人.. 我觉得我们没有赔偿的义务....但是我不确定.晚上就要签协议了...如果我们有义务出这些钱.就不必要上法
我同学以民间借款的形式从我们同学处先后骗取现金1000多万元,于2010年3月份突然消失,至今未闻其踪迹,是否已够成诈骗?我们同学可否起诉其父母作为债务人?
同事借钱没还,公司裁员让其2天就走,而我上夜班不 知情,公司有没有责任也义务帮助扣下欠款
同事借钱没还,公司裁员让其2天就走,而我上夜班不 知情,公司有没有责任也义务帮助扣下欠款
两年前信用卡欠款近万元,由于手机号变更没及时通知银行,故银行的催款通知也没收到。银行也没有给家中来电话通知,只是把卡停了。事隔两年多,银行突然给家中来电通知马上还款三万多元,因家人不了解我办卡的事儿无法接受。请问银行有没有责任?我应怎么做? 在银行通知后,家人虽然有意见但还是按银行要求还清了钱。不过
向人借了48W 现在到了还款时间但是暂时我无力偿还需要一段时间 由于约定几次还款我都未能还上现在人家说要起诉我说我诈骗 请问怎么解决 有一个这样的情况 我们补写过借据 由于本人真的是希望尽快还款 所以上面写明还款日子 并且答应给予2%年息 由于当时情况我觉得我应该负起责任 所以下面备注 借款本人挪用到其他用途(当初
我妻黄娥与其前夫育有二子,前夫早年病逝,现其子均已成家,经济状况较好。1999年5月,黄娥改嫁于我,但他的两个儿子都反对母亲改嫁,并扬言:如改嫁则不管她今后生老病死。去年7月,黄娥不幸染上重病,我虽倾家荡产求治仍未治愈,去找她的那两个儿子要求尽赡养责任,他们以有言在先为由,拒不理会。请问:成年子女对其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