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我父亲得北京一处20余间房产,1956年国家土改将房产全部没收,归国家所有。1984年国家落实政策,将其中的5间归还,仍确定为我父亲的房产,是否为51年房产的延续?即使认定为51年房产的延续,但是1962年我父母结婚,1994年母亲去世,法官认为“我父母婚后对房产未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因此房产只认定为我父亲的婚前财产”。请好心的律师帮助我,我还能上诉成功吗?从什么点入手来找证据?
房产证至今未好办理,现在领结婚证的话,需要做婚前财产公正吗?
我父亲现在已付清全额房款购置了一套新房,但是由于房子暂时不好领房产证,所以至今未去领结婚证,主要是怕领了结婚证之后,再领房产证,不得不写上夫妻共有。我们需要在领结婚证之前把所有婚前所有房产做一下公证吗?
想咨询一下,购买房产时双方未婚,此房产的首付是由其中一方单独交付的,产权人也是交付首付一方的,在按揭还款阶段双方注册结婚了,但此按揭还是由交付首付方单独偿还按揭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到了对方可分割财产的年限时,此房是否在分割范围内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父亲再婚后,所签婚前财产有无效,如果父亲已故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
未婚夫现在买了房,是一次性付款的,房子只写我的名字,但我们还没有拿证,准备交楼时拿证,而房产证是在交楼后三个月才能办得到,也就是说办房产证时我们已经结婚了,请问房子的所有权是哪一方,还是双方共同所有?
父亲再婚,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为避免以后阿姨继承房产,请问如何做最有效,保证子女能继承财产???
父亲名下有2处房产(一处已经有房产证、另外一处还没拿到房产证),父亲刚与阿姨领了结婚证。如何才能保证阿姨不继承父亲的房产?请问: 1.补办婚前财产证明有效吗? 2.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 3.如果父亲和阿姨双方有协议,必须要去公证才能有法律效力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