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我爱人是车主,已与伤者签订调解协议,并支付给伤者一次性赔偿金,协议注明伤者对此事永不追究。后伤者要求定残,要就调解协议再与我再签一份补充协议,因补充协议条款对我不利我没有签。但我爱人(车主)已在补充协议“车主签字”栏签字,我未在“当事人”栏签字。后伤者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持两份协议起诉我,要求伤残赔偿。伤者认为补充协议车主已签字协议生效,我认为当事人未签字,车主虽与当事人为夫妻,但不能代表当事人,补充协议无效。请问第二份补充协议是否生效?请说明理由。谢谢!!
我朋友的父亲发生交通意外,肇事者后来要求私了。我朋友家人当时慌乱,就答应。在没有看清协议的前提下,家人代受害人签了合同,并收取了一些钱作医疗费。合同中有几项条件:受害人要把所有医疗发票给肇事者;而且要求特定时间要把发票给肇事者,但那个时间受害人还在医治中。我想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力吗?可以重新追讨合理
我有一辆面包车卖出有一个月,可买家不予过户,我和买家之间只是签了一个很简单的转让协议,只能证明车卖给他了,我怕他会出现违章或交通事故,可我听说现在的交通法有变动,只要有转让协议的出现此类事件就不会给原车主带来连带责任是不是真的?
我是一名国有单位员工,在下班途中开车时与一辆车相撞,现交通部门责任认定对方付全责。请问:如果我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了误工费后,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伤津贴(误工费)?谢谢!
事故经过:前2周我家人开着哈飞面包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天下着大雪,这时对面来了个出租车因为路滑他开始打转,先碰到一台车,后旋转了一周又把我们的车给闯到路边上,当时我家人(开车的)满脸是血被及时送往医院。 判定结果:2周了还没出结果,现在听说是我们也占百分之20的责任,我感到不服,交警说我们开车在雪天30迈算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
交通事故中驾车者负全责,对方受害方上诉法院评残判并由法院判决赔款,对其中的医药费有异议:主要是受害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并称原件已经用于医保报销、和人身保险理赔。 就此请教三个问题:1、赔偿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示医药费原件核实后再赔偿?2、法院仅据医药费复印件认定赔偿金额是否不当?3、受害
您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我爱人是车主,已与伤者签订调解协议,并支付给伤者一次性赔偿金,协议注明伤者对此事永不追究。后伤者要求定残,要就调解协议再与我再签一份补充协议,因补充协议条款对我不利我没有签。但我爱人(车主)已在补充协议“车主签字”栏签字,我未在“当事人”栏签字。后伤者被认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