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在本市买了一套期房,年底交。合同去年以签好了,面积是98、05平米,单价是5340元。今年通知我拿上以前的合同去搞网签,但从新打印的网签合同房屋的面积确是95、81平米,单价改成5465元。房屋总价不变。我让他们该,他们推脱说该不了,说让我先签了,以后再给一个说法,让他们给一个书面的承诺,也不给。你们
我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同中介签订,中介费一共18000元其中包括按揭费和过户费,购房办理过程中我们不需要自己在给钱,现在按揭合同已签,过户也办理了,就是银行还一直迟不放款下来,过后银行提出要缴纳贷款额的1%的服务费才能放款,请问,这1%的服务费是应该由谁出呢?
农村有一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名字,父亲数年前已去世,母亲仍健在,现在想房产证换上本人的名字,相关手续已基本办好,但是公证处要按受益额20万标准计算收我4000元公证费,本人难于接受,由于是农村房子当初建也只有二三万,也有20几年房龄了,本人觉得20万太高,是否可请评估公司评估,按评估结果计算公证费?另外是
本人是跟团去香港,是通过一个朋友,在通过一个保险公司去跟团旅游的,保险公司和旅行社是合作关系,但是本人合同都没有签过,包括出团通知说都没有收到,领队都不是旅行社的人,现在出了问题,问他们要合同,他们说是代签的,请问是否合法。
您好,我是08年3月和公司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到11年3月马上到期了,但是公司因为他们所谓的理由(毫无事实和证据可言)拒绝给我加薪和分配奖金,但是想要与我续签三个月的短期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一个月没有通知我续签事宜(合同除了时间其他没有改变),假如我不答应续签,我能得到3+1的赔偿吗?谢谢
我家1989年承包农村果山约70亩,承包期50年,在1999年村里没经过我家同意,将我家承包地的一部分(原村里养过猪的一个场地)又承包给别人并扩建做养猪场。我家多次找村上理论无果。2009年到2010年承包费,我家没交,原因是村里一直收猪场的承包费,没给我家一分钱,也没有归还给我家猪场使用权的意思。近日村干部将我以不交
我们有两家公司,所有的员工都签署的是A公司的劳动合同,但是一段时间后实际是在B公司的管理下(在B公司发工资和缴税),合同要怎样变更呢,(A公司也基本要破产清算了)。都要分别与A、B两家公司签署怎样的文件呢?
房屋交易需涉及的税费(以下简称“过户税费”)有①维修基金、②营业税及附加、③正常1%的个人所得税、④契税、⑤交易手续费、⑥土地出让金、⑦转移登记费、⑧书证费、⑨所有公证费、⑩其它: 。其中,买方支付第 款项,卖方支付第 款项。本合同签订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买卖双方应按其新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