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山西运城河津人,我的车只有一个交强险。2011年1月1日,下午14:40左右,我从河津去稷山办事,开一辆昌河福瑞达红色面包车,自西向东行至稷山一路段,开左转向灯转弯,发现距我30米处一辆自东向西摩托三轮速度太快,我刹车停住(此时我距路边还有1米 )对方由于速度太快跟我右前保险杠相撞。对方人
在一起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当场逃窜、经过交警的调查找出肇事逃逸者、现已被拘留、受害者因当时没有及时得到急救导致左腿膝盖以上截肢、受害者为农村户口、在本事医院被评定2级伤残。跪求此事解决方法、及法律确切的伤残评定和金额的赔偿标准!谢谢!
您好,我咨询工伤伤残关于眼睛近视方面的问题。我是1997年参加工作,现年32岁,在政府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属公务员。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我从1999年至今,长期从事与电脑打交道的工作,也就是说每天的工作基本上是在电脑上进行(在1999年时,每天的工作就是与电脑打交道还比较少见,当然现在基本上普遍都是了),特别是从
医疗6级伤残评定及如何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甲,年龄74岁,9月份患带状疱疹,医院前期按胸膜炎治疗,3日后病人身体多处出现水泡,医院方按带状疱疹治疗,现病人左臂神经痛,左手肌肉萎缩并伴有麻木、疼痛,造成吃饭手不能端碗等,请问,该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2010年8月17日因车祸受伤,现经司法医学鉴定确认为:一、左上斜肌不全麻痹(可导致复视),二、双下肢左右腓浅神经感觉神经传导速度未引出。 请问以上症状能否定残,能定几级?